[發(fā)明專利]用于重載電動平車的四軸平衡輪組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010618979.0 | 申請日: | 2010-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50136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11 |
| 發(fā)明(設計)人: | 秦千平;王鳳良 | 申請(專利權)人: | 無錫巨力重工機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1F13/00 | 分類號: | B61F13/00 |
| 代理公司: | 無錫盛陽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27 | 代理人: | 劉瑞平 |
| 地址: | 214115 江蘇省無錫***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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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重載 電動 平車 平衡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冶金車輛技術領域,具體為用于重載電動平車的四軸平衡輪組。
背景技術
以往重載電動平車多采用三軸平衡輪組,隨著臺車載重量的增加,原有的三軸平衡輪組因輪壓過大無法滿足臺車負荷要求,且以往的三軸平衡輪組其高度較高使得臺車高度相應較高。
發(fā)明內容
針對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用于重載電動平車的四軸平衡輪組,其能有效解決以往三軸平衡輪組因輪壓過大而無法滿足臺車負荷要求的問題,且能減小臺車高度。
其技術方案是這樣的,其包括主平衡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平衡架兩端對稱安裝有兩對輪組,所述兩對輪組均包括兩組走行輪。
其進一步特征在于:所述兩組走行輪安裝于副平衡架的兩端;所述兩個副平衡架通過副平衡軸連接安裝于所述主平衡架兩端。
與原有的三軸平衡輪組相比較,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在于:其主動輪組與從動輪組均包含有兩組走行輪,當臺車載重量增加時,其能有效減小輪壓,且由于兩組輪組對稱安裝,故能有效降低車臺面高度。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用于重載電動平車的四軸平衡輪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見圖1,本發(fā)明包括主平衡架1,主平衡架1兩端對稱安裝有兩對輪組,兩對輪組均包括兩組走行輪2、3。兩組走行輪2、3安裝于副平衡架4的兩端;兩個副平衡架4通過副平衡軸5連接安裝于主平衡架1兩端。圖1中,6為主平衡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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