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連鑄機的質量事件觸發確定方法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617444.1 | 申請日: | 2010-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29367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4-27 |
| 發明(設計)人: | 韓傳基;白居冰;柯磊;高仲;陶金明;張愛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冶連鑄技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2D11/16 | 分類號: | B22D1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鴻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7 | 代理人: | 林錦輝;陳英俊 |
| 地址: | 430073 湖北省武漢市***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連鑄機 質量 事件 觸發 確定 方法 裝置 | ||
1.一種用于連鑄機的質量事件觸發確定方法,包括:
獲得對鑄體的質量產生影響的過程參量的值;
根據在用于描述預先創建的質量事件對象的特征集中包括的觸發表達式和所述過程參量的值,計算所述觸發表達式的值,其中所述質量事件對象基于所述過程參量來定義,所述觸發表達式是所述過程參量的函數;
根據所述觸發表達式的值和預先設定的觸發時間,確定與所述質量事件對象相對應的質量事件是否被觸發,
其中,如果所述觸發表達式的值大于等于預定閾值,并且所述觸發表達式的值大于等于所述預定閾值的持續時間大于等于所述觸發時間,則確定為與所述質量事件對象相對應的質量事件被觸發。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質量事件觸發確定方法,其中,如果所述觸發表達式的值小于所述預定閾值,或所述觸發表達式的值大于等于所述預定閾值的持續時間小于所述觸發時間,則確定為與所述質量事件對象相對應的質量事件未被觸發。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質量事件觸發確定方法,其中,所述特征集包括標識符、觸發表達式、定位參數、效果參數和使能參數。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質量事件觸發確定方法,其中,所述定位參數包括用于確定所述質量事件對象的影響范圍的起點信息和長度信息。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質量事件觸發確定方法,其中,所述效果參數包括與所述質量事件對象相對應的質量事件在所述鑄體上產生一種或多種缺陷的缺陷發生率。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質量事件觸發確定方法,其中,所述觸發表達式還是與鑄體鋼種和鑄體斷面形狀相關的變量的函數。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質量事件觸發確定方法,其中,所述定位參數是與鑄體鋼種和鑄體斷面形狀相關的變量。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質量事件觸發確定方法,其中,所述效果參數是與鑄體鋼種和鑄體斷面形狀相關的變量。
9.如權利要求3到8中的任何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質量事件觸發確定方法,其中,在要進行觸發判斷的質量事件包含一個或多個質量事件時,確定與所述質量事件對象相對應的質量事件是否被觸發的步驟包括:
在判斷所述觸發表達式的值大于等于所述預定閾值時,確定該質量事件對象的標識符是否在臨時質量事件對象列表中,所述臨時質量事件對象列表存儲到開始進行對與該質量事件對象對應的質量事件進行觸發判斷時各自觸發表達式的值被判斷為持續大于等于各自預定閾值的先前質量事件對象的標識符以及該值大于等于各自預定閾值的持續時間;
如果該質量事件對象的標識符在所述臨時質量事件對象列表中,則將所述臨時質量事件對象列表中的所述持續時間增加預定時間段,作為與該質量事件對象對應的觸發表達式的值大于等于所述預定閾值的當前持續時間;
將所獲得的當前持續時間與所述觸發時間進行比較,以判斷與該質量事件對象對應的質量事件是否被觸發,
其中,在所獲得的當前持續時間大于等于所述觸發時間時,判斷為與該質量事件對象對應的質量事件被觸發,并從所述臨時質量事件對象列表中刪除該質量事件對象的標識符以及與該質量事件對象對應的持續時間。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質量事件觸發確定方法,其中,在所獲得的當前持續時間小于所述觸發時間時,判斷為與該質量事件對象對應的質量事件未被觸發。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質量事件觸發確定方法,其中,在所述觸發表達式的值小于所述預定閾值時,判斷與該質量事件對象對應的質量事件未被觸發,并且
當該質量事件對象的標識符在所述臨時質量事件對象列表中時,從所述臨時質量事件對象列表中刪除該質量事件對象的標識符以及與該質量事件對象對應的持續時間。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質量事件觸發確定方法,其中,在所述觸發表達式的值大于等于所述預定閾值并且該質量事件對象的標識符不在所述臨時質量事件對象列表中時,將所述預定時間段作為與該質量事件對象對應的持續時間,并且將該持續時間和該質量事件對象的標識符存儲在所述臨時質量事件列表中。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冶連鑄技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冶連鑄技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10617444.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