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LED背光源顯示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609610.3 | 申請日: | 2010-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6613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1 |
| 發明(設計)人: | 湯云明;楊敏樂;張帥;安國順 | 申請(專利權)人: | 歌爾聲學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F1/13357 | 分類號: | G02F1/13357;F21V13/00;F21V17/00;F21V19/00;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鴻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7 | 代理人: | 林錦輝;陳英俊 |
| 地址: | 261031 山東省濰坊***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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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led 背光源 顯示 設備 | ||
1.一種LED背光源顯示設備,包括為顯示設備提供背光光源的LED發光單元、導光板、反射片、擴散片、液晶顯示屏以及容納固定上述各光學元器件的框架,其特征在于,
多個所述LED發光單元組成LED燈條,
所述框架為拼接結構,并且在所述拼接處形成容納所述LED燈條的凹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背光源顯示設備,其中,
所述LED發光單元包括自下而上結合在一起的設置有印刷電路的鋁基板、LED封裝單元和二次透鏡。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LED背光源顯示設備,其中,
多個LED封裝單元焊接在一長條形的鋁基板上形成所述LED燈條,每個LED封裝單元分別對應結合一獨立的二次透鏡。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LED背光源顯示設備,其中,
多個所述LED封裝單元焊接在一長條形的鋁基板上形成所述LED燈條;
所述二次透鏡為與所述LED燈條相對應的透鏡條,所述透鏡條與所述LED燈條上的所有LED封裝單元結合。
5.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LED背光源顯示設備,其中,
所述LED封裝單元包括LED光源和封裝所述LED光源的封裝膠。
6.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LED背光源顯示設備,其中,
所述LED封裝單元包括兩顆LED光源、兩個反射碗杯和封裝所述LED封裝單元的封裝膠,所述兩個反射碗杯分別設置在所述兩顆LED光源的外側,從而使所述LED光源射出的光線能夠全部射向設置在LED封裝單元上方的二次透鏡。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LED背光源顯示設備,其中,
在所述擴散片和液晶顯示屏之間還設置有用以將所述擴散片射出的光線集中后再射向所述液晶顯示屏的棱鏡片。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LED背光源顯示設備,其中,
在所述棱鏡片和所述液晶顯示屏之間還設置有具有P、S雙向利用的增光片。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LED背光源顯示設備,其中,
在所述擴散片對應于所述LED發光單元的上方作用于減弱射出光線亮度的灰色印刷。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LED背光源顯示設備,其中,
所述二次透鏡選用透光率為90%以上、折射率在1.46~1.53的硅膠透鏡。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背光源顯示設備,其中,
所述框架包括具有拼接結構的底盤;
所述底盤包括至少兩個邊緣底盤和至少一個中間底盤,所述底盤拼接處形成所述LED燈條的嵌入凹槽。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背光源顯示設備,其中,
所述框架包括具有拼接結構的底盤;
所述底盤包括至少四個邊緣底盤、至少四個中間底盤和至少一個中央底盤,所述底盤拼接處形成所述LED燈條的嵌入凹槽。
13.如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LED背光源顯示設備,其中,
所述反射片、導光板和擴散片為與所述底盤的拼接結構相對應的拼接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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