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生物鏈構造技術修復河湖水系的方法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010608104.2 | 申請日: | 2010-1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928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6-15 |
| 發(fā)明(設計)人: | 胡秀琳;廖日紅;樓春華;吳曉輝;許志蘭;李壘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市水利科學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C02F3/32 | 分類號: | C02F3/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新智誠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00 | 代理人: | 郭佩蘭 |
| 地址: | 100044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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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物鏈 構造 技術 修復 湖水 方法 | ||
1.生物鏈構造技術修復河湖水系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是在河湖水系中構建生物鏈系統(tǒng),該生物鏈系統(tǒng)由沉水植物、挺水植物、漂浮植物、浮葉植物和水生動物組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沉水植物植入河湖水系水底,初次種植密度為縱橫間距30-80cm,種植面積為覆蓋水體面積40-70%;
所述挺水植物植入河湖水系水底,種植面積為覆蓋水體面積不超過20%,初次種植密度為每平方米1-2株;
所述漂浮植物和浮葉植物種植面積為覆蓋水體面積不超過10%,初次種植密度為每平方米1-2株;
所述水生動物為魚類、河蚌和/或螺類,魚類初始放養(yǎng)密度為不大于50g/立方米水,河蚌和/或螺類放養(yǎng)密度為不大于1g/升水。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水植物選自金魚藻、狐尾藻、黑藻、馬來眼子菜、龍須眼子菜、微齒眼子菜和穿葉眼子菜中的至少三種。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挺水植物為蘆葦、蒲草、菖蒲、鳶尾、水蔥、慈姑和/或千屈菜。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漂浮植物和浮葉植物為菱角、睡蓮、水葫蘆和/或荇菜。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魚類為白鰱、鳙魚、鯉魚、草魚和/或鯽魚。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河蚌為背角無齒蚌、冠蚌和/或三角帆蚌。
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鏈系統(tǒng)還包括浮游動物。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浮游動物為橈足類和/或枝角類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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