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改善的透射性的聚碳酸酯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602627.6 | 申請日: | 2010-11-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53847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8-17 |
| 發明(設計)人: | B·克勞特;M·普雷因 | 申請(專利權)人: | 拜爾材料科學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69/00 | 分類號: | C08L69/00;C08L71/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范赤;林森 |
| 地址: | 德國萊***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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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改善 透射 聚碳酸酯 | ||
1.一種組合物,其包含:
a)聚碳酸酯,和
b)0.01wt.%至小于0.30wt.%的多元醇、聚醚多元醇、或它們的組合。
2.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多元醇、聚醚多元醇或它們的組合的比例為0.05wt.%-0.28wt.%。
3.權利要求2的組合物,其中多元醇、聚醚多元醇或它們的組合的比例為0.06wt.%-0.27wt.%。
4.權利要求3的組合物,其中多元醇、聚醚多元醇或它們的組合的比例為0.10wt.%-0.25wt.%。
5.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多元醇、聚醚多元醇或它們的組合的分子量為1100-20,000。
6.權利要求5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多元醇、聚醚多元醇或它們的組合的分子量為2500-3500。
7.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多元醇為聚醚多元醇。
8.權利要求7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聚醚多元醇為亞烷基中具有2-4個碳原子的聚亞烷基多元醇。
9.權利要求8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聚醚多元醇為聚乙二醇、聚丙二醇或聚四氫呋喃。
10.權利要求8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多元醇為聚四氫呋喃。
11.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聚碳酸酯具有16,000-40,000g/mol的平均分子量
12.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進一步包含選自填料、UV穩定劑、熱穩定劑、抗靜電劑、顏料、脫模劑和流動控制劑的至少一種添加劑。
13.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包含
a)95.00wt.%的聚碳酸酯,其具有如ISO?1133定義的300℃和1.2kg載荷下9.5cm3/10min的熔體體積流動速率;
b)4.75wt.%-4.95wt.%的聚碳酸酯,其具有如ISO?1133定義的300℃和1.2kg載荷下6.0cm3/10min的熔體體積流動速率;和
c)0.05wt.%-0.25wt.%的平均分子量為2900的聚四氫呋喃。
14.包含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的制品。
15.權利要求14的制品,其中所述制品通過注塑生產。
16.用于生產權利要求1的透明熱塑性組合物的工藝,其包括:
a)制備聚碳酸酯溶液與至少一種多元醇的混合物,
b)在a)之后從混合物中脫除溶劑,和
c)將步驟b)的混合物連同另一種聚碳酸酯在280-330℃的溫度下擠出。
17.權利要求16的工藝,其進一步包括向步驟a)的混合物加入添加劑。
18.權利要求17的工藝,其進一步包括在添加劑加入之后從混合物中脫除溶劑。
19.用于生產注塑制品的工藝,其包括將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引入該模塑制品中。
20.權利要求19的工藝,其中所述模塑制品是未涂漆的制品、玻璃窗系統、光學儀器或它們的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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