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控制或按消費金額實時放音的提醒的方法及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592425.8 | 申請日: | 2010-1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37377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7-27 |
| 發明(設計)人: | 丁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24 | 分類號: | H04W4/24;H04W88/1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深佳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5 | 代理人: | 彭愿潔;李文紅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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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控制 消費 金額 實時 提醒 方法 裝置 | ||
1.一種按消費金額實時放音的提醒方法,包括:
接收來自計費系統的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
根據所述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設置提醒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
在用戶通話時間達到所述提醒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時,為用戶播放提示音。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業務控制點發送的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具體包括:
通過計費請求消息接收到業務控制點發送的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接收業務控制點發送的費率切換時長。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費率切換時長發生變化時,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所述費率切換時長向所述業務控制點發送計費請求報告,以便于所述業務控制點從計費系統獲取重新預算的消費固定金額對應的放音間隔時長;
接收所述業務控制點發送的計費系統重新預算消費固定金額對應的放音間隔時長和費率切換時長;
根據所述費率切換時長和重新預算消費固定金額對應的放音間隔時長重新設置提醒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
在達到所述重新預算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時,為用戶播放提示音。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用戶通信結束后,向所述業務控制點發送該用戶已使用時間的計費請求報告;
在接收到所述業務控制點發送的扣費結束后的停止通信消息時,切斷所述通信。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業務控制點接收計費系統發送的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
所述業務控制點將所述消費固定金額的使用時間和放音間隔時長發送給所述移動業務交換中心。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費率切換時長發生變化時,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業務控制點接收移動業務交換中心根據費率切換時長發送的計費請求報告;
所述業務控制點根據所述計費請求報告從所述計費系統中獲取重新預算消費固定金額對應的放音間隔時長和費率切換時長;
所述業務控制點將所述重新預算消費固定金額對應的放音間隔時長和費率切換時長發送給移動業務交換中心,以便于移動業務交換中心根據所述重新預算消費固定金額對應的放音間隔時長和費率切換時重新長設置重新預算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并在達到重新預算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時,為用戶播放提示音。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業務控制點從所述計費系統中獲取重新預算消費固定金額對應的放音間隔時長和費率切換時長具體包括:
所述業務控制點根據所述計費請求報告的內容向所述計費系統發送信用控制請求;
所述業務控制點接收所述計費系統發送的信用控制響應,所述信用控制響應包括重新預算消費固定金額對應的放音間隔時長和費率切換時長。
9.一種按消費金額實時放音的提醒裝置,包括:
第一接收單元,用于接收來自計費系統的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
第一設置單元,用于根據所述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設置提醒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
第一提醒單元,用于在用戶通話時間達到所述提醒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時,為用戶播放提示音。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接收單元具體通過計費請求接收到業務控制點發送的消費固定金額的放音間隔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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