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直播節目處理方法及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589233.1 | 申請日: | 2010-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471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04 |
| 發明(設計)人: | 聶海瑩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5/262 | 分類號: | H04N5/26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韓建偉 |
| 地址: | 518057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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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直播 節目 處理 方法 裝置 | ||
1.一種直播節目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動終端進行直播節目的播放;
所述移動終端進行其他業務的處理,并錄制所述直播節目,其中,錄制的所述直播節目為所述移動終端在處理所述其他業務過程中中斷播放的直播節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進行其他業務的處理,并錄制所述直播節目包括:
所述移動終端監測到所述其他業務中的需要中斷所述直播節目的事件發生時,啟動錄制所述直播節目;
所述移動終端監測到所述其他業務中的需要中斷所述直播節目的事件結束時,停止錄制所述直播節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移動終端監測到所述其他業務中的需要中斷所述直播節目的事件結束之后,還包括:
所述移動終端提示是否繼續播放所述直播節目,并在用戶選擇是的情況下,繼續進行所述直播節目的播放;或者,
所述移動終端直接繼續播放所述直播節目。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動終端監測到收到來電時,啟動錄制所述直播節目;
所述移動終端監測到所述來電處理結束時,停止錄制所述直播節目。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移動終端錄制所述直播節目之前,還包括:所述移動終端發起錄制所述直播節目的請求,其中,所述請求中攜帶有本地路徑的信息;
所述移動終端在接收到所述請求之后,錄制所述直播節目包括:所述移動終端實時的將所述直播節目的數據保存在所述本地路徑中。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錄制所述直播節目包括:
所述移動終端激活一個錄制節目事件進行所述直播節目的錄制,其中,所述錄制節目事件至少包括以下之一:所述直播節目所屬的頻道號、所述直播節目的節目單標號、所述直播節目的起始錄制時間和結束錄制時間。
7.一種直播節目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播放模塊,用于進行直播節目的播放;
錄制模塊,用于在進行其他業務的處理時,錄制所述直播節目,其中,錄制的所述直播節目為在處理所述其他業務過程中中斷播放的直播節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監測模塊,用于監測到所述其他業務中的需要中斷所述直播節目的事件發生時,調用所述錄制模塊啟動錄制所述直播節目;并在監測到所述其他業務中的需要中斷所述直播節目的事件結束時,調用所述錄制模塊停止錄制所述直播節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提示模塊,用于在監測到所述其他業務中的需要中斷所述直播節目的事件結束時,提示是否繼續播放所述直播節目,并在用戶選擇是的情況下,調用所述播放模塊繼續進行所述直播節目的播放;或者,所述提示模塊用于直接調用所述播放模塊繼續進行所述直播節目的播放。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測模塊,用于在監測到收到來電時,啟動錄制所述直播節目;并在監測到所述來電處理結束時,停止錄制所述直播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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