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廢水預處理方法以及其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569435.X | 申請日: | 2010-1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85668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06 |
| 發明(設計)人: | 李進民;周連奎;李大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進民;周連奎;李大勇 |
| 主分類號: | C02F9/14 | 分類號: | C02F9/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顧晉偉;趙中璋 |
| 地址: | 276036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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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廢水 預處理 方法 及其 應用 | ||
1.一種廢水預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廢水進料引入第一曝氣池的第一端與第一濃縮混合液混合得到第一混合液;
(2)將第一混合液在第一曝氣池的曝氣段進行曝氣處理從而在第一曝氣池的第二端得到第二混合液;
(3)將第二混合液引入第一沉淀池進行沉淀處理從而得到上清液和第一濃縮混合液;
(4)將上清液排出,并且將至少部分第一濃縮混合液回流返回第一曝氣池的第一端使得污泥齡大于50天,優選大于100天,更優選大于300天,更優選大于1000天,更優選大于2000天,更優選大于5000天。
2.根據權利要求1的廢水預處理方法,其中第一混合液的污泥濃度為2000~30000mg/L,優選2500~20000mg/L,更優選3000~10000mg/L,更優選3000~7000mg/L。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廢水預處理方法,其中第一曝氣池的曝氣處理時間為0.1~4小時,優選0.5~2小時,更優選0.5~1.5小時,并且第一沉淀池沉淀處理時間為0.8~6小時,優選1~4小時,更優選1~3小時。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廢水預處理方法,其中第一曝氣池的曝氣處理時間與第一沉淀池的沉淀處理時間的比為1∶0.5~1∶6,優選1∶1~1∶3,更優選1∶1.5~1∶2,最優選1∶2;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的廢水預處理方法,其中上清液的化學耗氧量(COD)為30-500mg/L,優選50-250mg/L,更優選80-150mg/L。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廢水預處理方法,其中還可以將有機營養物和/或污泥進料與廢水進料一起在第一曝氣池的第一端和第一濃縮混合液混合得到第一混合液,優選所述有機營養物是含有可生物降解有機物的生活污水、來自以農牧產品為原料的工業廢水或合適的碳源例如甲醇、淀粉、糖蜜等,優選所述污泥進料是污水生物處理過程中產生的任何含有活性污泥的污泥。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的廢水預處理方法,步驟(2)的曝氣處理以間歇曝氣或連續曝氣的方式進行。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的廢水預處理方法,在步驟(2)中,第二混合液的溶解氧濃度為0.1~4mg/L,優選1.5~3mg/L,更優選2~3mg/L。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的廢水預處理方法,其中兼性微生物為第一混合液、第二混合液和第一濃縮混合液中的優勢群類。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的廢水預處理方法,其中第一曝氣池和第一沉淀池按照推流方式運行。
11.一種污水處理方法,其中將根據上述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的廢水預處理方法得到的上清液作為該污水處理方法的污水進料。
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污水處理方法,其中將上清液作為污水進料依次通過生物調整區、第二曝氣區和第二沉淀區得到第一出水和第二濃縮混合液,第二濃縮混合液的第一部分回流返回生物調整區。
13.根據權利要求12的污水處理方法,其中第二沉淀區以SBR方式工作。
14.根據權利要求12或13的污水處理方法,其中生物調整區的流體停留時間是0.2~2小時,優選0.5~1.5小時,更優選0.5~1小時。
15.根據權利要求12-14中任一項的污水處理方法,其中第二曝氣區的曝氣處理時間是0.5~4小時,優選0.5~2小時,更優選1~2小時。
16.根據權利要求12-15中任一項的污水處理方法,其中第二沉淀區的沉淀處理時間是0.8~6小時,優選1~4小時,更優選1.5~3小時。
17.根據權利要求12-16中任一項的污水處理方法,其中生物調整區包括厭氧段和缺氧段,上清液與第二濃縮混合液的第一部分混合后通過厭氧段得到第三混合液,第三混合液與第五混合液的第一部分混合后通過缺氧段得到第四混合液,第四混合液進入第二曝氣區進行曝氣處理得到第五混合液,第五混合液的第一部分回流返回缺氧段,第五混合液的剩余部分進入第二沉淀區中分離得到第一出水和第二濃縮混合液,第二濃縮混合液的第一部分回流返回厭氧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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