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礦物骨粉、水晶骨質瓷及生產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552721.5 | 申請日: | 2010-1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53340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8-17 |
| 發明(設計)人: | 盧德國;張廣文;高洪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淄博泰山瓷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35/447 | 分類號: | C04B35/447;C04B35/14;C04B35/622 |
| 代理公司: | 青島發思特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馬俊榮 |
| 地址: | 255100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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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礦物 骨粉 水晶 骨質 生產 方法 | ||
1.一種礦物骨粉,其特征在于化學重量百分組成為:SiO20.8~1.0%、Al2O30.15~0.35%、Fe2O30~0.2%、TiO20~0.6%、CaO?48~51%、MgO?3.5~5.0%、P2O538~41%、CaF4.5~6%,余量為燒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物骨粉,其特征在于用礦物磷灰石和白云石合成,先將磷灰石和白云石分別細磨至300~325目,按8~8.5∶2~1.5比例均勻混合,加入83--85%磷酸溶液充分攪拌,濾成泥餅,烘干后在1280~1300℃溫度范圍內燒制而成。
3.一種水晶骨質瓷,坯體上附有釉面,其特征在于坯體的化學重量百分組成為:SiO245~53%、Al2O34~9%、Fe2O30~0.12%、TiO20~0.1%、CaO?18~24%、MgO?1~3.5%、KNaO1.0~2.5%、Li2O?0.1~0.5%、P2O514~20%、CaF?1.5~3.5%,余量為燒失。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水晶骨質瓷,其特征在于坯體的化學重量百分組成為:SiO246~52%、Al2O35~8%、Fe2O30~0.1%、TiO20~0.08%、CaO?19~23%、MgO?1.5~3.0%、KNaO?1.2~2.2%、Li2O?0.15~0.4%、P2O515~19%、CaF?1.8~3.2%,余量為燒失。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水晶骨質瓷,其特征在于坯體配料重量百分組成為:礦物骨粉39~46%、水晶石25~32%、鉀長石9~15%、合成粘土12~18%、納米級活性白土1~5%、鋰輝石2-6%。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水晶骨質瓷,其特征在于坯體配料重量百分組成為:礦物骨粉40~45%、水晶石26~31%、鉀長石10~14%、合成粘土13~17%、納米級活性白土2~4%、鋰輝石3-5%。
7.根據權利要求3、4、5或6所述的水晶骨質瓷,其特征在于釉面由熔塊釉制成,其化學重量百分組成為:SiO251~56%、Al2O311~15%、Fe2O30~0.05%、TiO20~0.05%、CaO?2~5%、MgO?1~2%、KNaO?10~14%、Li2O?0.3~0.5%、BaO?3~6%、B2O34~7%、ZnO?2~5%、SrO?2~5%,余量為燒失。
8.一種權利要求7所述的水晶骨質瓷的生產方法,包括配料、成型、素燒、施釉和釉燒,其特征在于水晶石需要煅燒酸處理,先經過1300~1320℃煅燒,再進行酸洗,酸洗后用水沖洗至中性。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水晶骨質瓷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素燒溫度控制在1270~1290℃,在850~1000℃溫度區間,需要緩慢升溫,升溫速率為8~10℃/10分鐘,氧化焰燒成。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水晶骨質瓷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釉燒溫度控制在1150~1170℃,氧化焰燒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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