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激光定影裝置及具有該激光定影裝置的圖像形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551757.1 | 申請日: | 2010-1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63041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18 |
| 發明(設計)人: | 田中篤史;光岡徹典 | 申請(專利權)人: | 夏普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3G15/20 | 分類號: | G03G15/20;G03G15/0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謝麗娜;關兆輝 |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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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激光 定影 裝置 具有 圖像 形成 | ||
1.一種激光定影裝置,向記錄介質上形成的調色劑圖像照射激光,將該調色劑圖像熔融定影到該記錄介質上,其特征在于,具有:
激光器陣列,排列了多個激光元件;
激光元件故障檢測部,檢測上述激光元件的故障;以及
控制部,通過上述激光元件故障檢測部檢測到激光元件的故障時,為了補償由此導致照射量降低的部分,而提高能夠向故障激光元件的照射區域重復照射激光的激光元件的輸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控制部對提高輸出的上述激光元件,根據照射區域、照射量、照射時間來設定補償條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控制部根據上述故障激光元件的照射量的劣化度,而選擇性地使用提高輸出的激光元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控制部在判斷上述故障激光元件不能通過其他激光元件進行補償時,將使用的記錄介質限定為上述故障激光元件不參與定影的記錄介質尺寸。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控制部在判斷上述故障激光元件不能通過其他激光元件進行補償時,將記錄介質的傳送速度切換為低速,以獲得能夠補償的照射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激光器陣列由陣列組構成,該陣列組將在與記錄介質的傳送方向垂直的方向上一列狀地排列了激光元件的陣列,在上述傳送方向上排列了一個以上,
上述補償控制部利用上述故障激光元件所屬的陣列及其以外的陣列的激光元件。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激光元件故障檢測部在任務動作之外進行故障判斷。
8.一種圖像形成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感光鼓,通過光的照射在表面形成靜電潛影;
曝光裝置,向上述感光鼓照射上述光,形成上述靜電潛影;
顯影裝置,向上述感光鼓表面的上述靜電潛影提供調色劑,形成調色劑圖像;
轉印裝置,將上述感光鼓表面的上述調色劑圖像轉印到記錄介質;以及
定影裝置,使轉印的上述調色劑圖像定影到上述記錄介質,
作為上述定影裝置,使用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定影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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