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水氣分離式EPS泡沫塑料模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549196.1 | 申請日: | 2010-1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6365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23 |
| 發明(設計)人: | 張衛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衛軍 |
| 主分類號: | B29C44/58 | 分類號: | B29C44/58;B29C33/04 |
| 代理公司: | 浙江杭州金通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100 | 代理人: | 王官明 |
| 地址: | 318020 浙江省臺***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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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氣 分離 eps 泡沫 塑料模具 | ||
1.水氣分離式EPS泡沫塑料模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型芯復板(1),型芯復板制有蒸汽進口(11)、甲進水孔(12)和甲出水孔(13);
一水氣分離板(2),水氣分離板制有進汽口(20)和蒸汽孔(21);
一型芯(3),型芯制有型芯頭(31),通氣微孔(32)、甲加熱冷卻水道(33);
一型腔(5),型腔制有EPS進料口(51)、乙進水孔(52)、乙出水孔(53)和乙加熱冷卻水道;
安裝時底部為型芯復板(1),型芯復板(1)中安裝水氣分離板(2),型芯復板(1)上連型芯(3),型芯(3)上連接型腔(5),型腔(5)與型芯(3)之間有模腔(4)。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氣分離式EPS泡沫塑料模具,其特征在于型腔(5)上有型腔復板(6),型腔復板制有復板進料口(61)和進汽孔(62),乙加熱冷卻水道(54)制在型腔(5)與型腔復板(6)之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氣分離式EPS泡沫塑料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氣分離板(2)中的蒸汽孔(21)包括縱向蒸汽孔和橫向蒸汽孔,縱、橫向蒸汽孔互相連通,并制有與縱、橫向蒸汽孔相垂直的輸汽孔(22),由輸汽孔(22)連通型芯的通氣微孔(32)。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氣分離式EPS泡沫塑料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氣分離板(2)中制有冷卻水孔(25),冷卻水孔(25)與甲進水孔(12)和甲出水孔(13)相通。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氣分離式EPS泡沫塑料模具,其特征在于型芯(3)制有甲加強柱(34),甲加強柱(34)與水氣分離板(2)相接觸。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氣分離式EPS泡沫塑料模具,其特征在于型腔(5)制有乙加強柱(55),乙加強柱(55)與型腔復板(6)相接觸。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氣分離式EPS泡沫塑料模具,其特征在于型芯復板(1)、型芯(3)、型腔(5)和型腔復板(6)中各自制有導柱孔(15、35、57、64)和固定螺孔(14、36、56、63)。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氣分離式EPS泡沫塑料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甲進水孔(12)和甲出水孔(13)制在型芯復板(1)的四周壁上或者制在主體上。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氣分離式EPS泡沫塑料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乙進水孔(52)和乙出水孔(53)制在型腔(5)的四周壁上或者主體上,所述的EPS進料口(51)制在型腔(5)的主體的任一部位或者四周壁上。
10.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氣分離式EPS泡沫塑料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復板進料口(61)制在型腔復板(6)主體的任一部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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