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反斜圓盤結構的樁基礎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549061.5 | 申請日: | 2010-10-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11406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4-13 |
| 發明(設計)人: | 曹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南交通大學 |
| 主分類號: | E02D27/12 | 分類號: | E02D27/1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610031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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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圓盤 結構 樁基礎 | ||
技術領域本發明涉及一種樁基礎,尤其是在建筑樁基礎上使用的具有反斜圓盤結構的樁基礎。
背景技術世界的許多建筑,在修建的時候都需要打樁基礎,否則,建筑物就會發生普遍的沉降變形,影響使用和安全。特別是一些高層建筑和橋梁在建設時,都需要打很深的樁基礎,甚至要把樁基礎澆筑在巖層上。這種樁基礎在打孔和澆注時,都需要做大量復雜的工作,費工費時。樁基礎的橫截面通常為圓形或者橢圓形。
中國專利CN201314042號所公開的“一種擴大型樁基礎”專利(申請號:200820214446.4),包括樁體,樁體的下側設有樁翼,樁翼的延伸方向與樁體的軸線相垂直,樁翼自樁體的軸心向外呈輻條狀均勻地設置在樁體的四周;在樁體底部的四周均勻地設置多個呈支翼狀的局部底座。這項專利的不足之處在于:這種設計方式一方面基本上保持了采用整體底座時的樁的穩定性和承載力,另一方面也方便了樁底的擴孔施工,但樁翼與土壤的接觸面積比較小,抵抗沉降變形的能力也比較弱。
中國專利CN1730826號所公開的“淺樁板鋼筋砼橋梁基礎”專利(申請號:200510017905.0),包括淺樁、橋梁柱、其在淺樁和橋梁柱之間設有外懸板或因承荷大需設反懸梁與外端設聯系梁5的板基;外懸板厚度≤0.3米,淺樁深度L=1.5~2.5米、樁底端面積等于淺樁豎軸向荷的15%;在外懸板上面設有與外懸板、橋梁柱連為一體、縱橫呈“十”字形的反懸梁;反懸梁外端連接有聯系梁,聯系梁將外懸板包圍;反懸梁與橋梁柱結合端高度d為梁長的1/5~1/4,反懸梁外端高度為梁長的1/10~0。這項專利的不足之處在于:外懸板、板基和反懸梁的承載能力有限。
發明內容本發明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種具有反斜圓盤結構的樁基礎,使建筑樁基礎在相同的深度條件下具有更高的抗沉降變形能力。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的具有反斜圓盤結構的樁基礎除了具有樁外,還具有反斜圓盤結構,其中,反斜圓盤結構由圓盤體和錐體組成;圓盤體圍繞在樁的同心圓周上,圓盤體與樁的外夾角為95°~125°,這樣能夠大大提高圓盤體與土壤的擠壓緊密程度和抗變形能力;錐體位于圓盤體和樁之間,錐體的上部小,錐體的下部大;錐體、圓盤體和樁由鋼筋和混凝土澆注成一整體。當本發明使用時,圓盤體能夠大大提高與土壤之間的承壓面積,錐體能夠提高樁的結構強度,因此在相同的深度條件下具有更高的抗沉降變形能力。
本發明提供的具有反斜圓盤結構的樁基礎具有積極的效果:除了具有樁外,還具有反斜圓盤結構,其中,反斜圓盤結構由圓盤體和錐體組成,結構簡單;使用時圓盤體能夠大大提高與土壤之間的承壓面積,錐體能夠提高樁的結構強度,因此在相同的深度條件下具有更高的抗沉降變形能力,適用于所有樁基礎。附圖說明本發明將結合附圖作進一步的說明,請參看附圖:
附圖1表示本發明的示意圖。
附圖1所示的結構包括:樁1,土壤2,錐體3,圓盤體4,同心圓周5,外夾角6。
具體實施方式本發明提供的具有反斜圓盤結構的樁基礎除了具有樁1外,還具有反斜圓盤結構,其中,反斜圓盤結構由圓盤體4和錐體3組成;圓盤體4圍繞在樁1的同心圓周5上,圓盤體4與樁1的外夾角6為95°~125°,這樣能夠大大提高圓盤體4與土壤2的擠壓緊密程度和抗變形能力;錐體3位于圓盤體4和樁1之間,錐體3的上部小,錐體3的下部大;錐體3、圓盤體4和樁1由鋼筋和混凝土澆注成一整體。當本發明使用時,圓盤體4能夠大大提高與土壤2之間的承壓面積,錐體3能夠提高樁1的結構強度,因此在相同的深度條件下具有更高的抗沉降變形能力。
本發明保護范圍涉及上面所述的所有變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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