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新型建筑工程防水結構及防水施工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545258.1 | 申請日: | 2010-11-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219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4-20 |
| 發明(設計)人: | 王全基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明輝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B1/66 | 分類號: | E04B1/66;E01D19/08;E21D11/38;E02B3/16;E02B5/00 |
| 代理公司: | 青島聯智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崔濱生 |
| 地址: | 266035 山東省青島市***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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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新型 建筑工程 防水 結構 施工 方法 | ||
1.一種新型建筑工程防水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基面和所述基面上方由胎基層和所述胎基層的上、下兩表面上的改性瀝青層構成的整體無搭接縫的防水層。
2.一種形成權利要求1所述防水結構的防水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首先進行基面清理,使基面無灰塵并干燥至基面含水率為0~9%,然后將改性瀝青加熱至150~190℃,達到熔融液態,再按如下三種方式之一構建防水層:
1)方式一:將熔融液態改性瀝青噴涂至基面,得到瀝青基層,然后立即將胎基平鋪粘貼覆蓋在瀝青基層上,并對胎基進行平整處理,形成胎基層,然后再將熔融液態改性瀝青噴涂在胎基層上,直至全面、無縫覆蓋胎基層,得到瀝青覆層;最終形成自下而上由瀝青基層、胎基層和瀝青覆層構成的整體無搭接縫的防水層;
2)方式二:將熔融液態改性瀝青噴涂至基面,得到瀝青基層;然后以自粘型改性瀝青防水卷材的胎基層立即平鋪粘貼至瀝青基層上,使自粘型改性瀝青防水卷材整體鋪設在瀝青基層上;最終形成自下而上由瀝青基層和自粘型改性瀝青防水卷材構成的整體無搭接縫的防水層;
2)方式三:將自粘型改性瀝青防水卷材上改性瀝青層的自粘面平鋪粘貼至基面上,使自粘型改性瀝青防水卷材整體鋪設在基面上;然后將熔融液態改性瀝青噴涂至自粘型改性瀝青防水卷材的胎基層上,直至全面、無縫覆蓋胎基層,得到瀝青覆層;最終形成自下而上由自粘型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和瀝青覆層構成的整體無搭接縫的防水層。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水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按照所述方式一構建防水層,當基面面積較大需分塊接續作業時,續噴下一塊瀝青基層時,將已噴涂形成的前一塊瀝青基層邊緣處再次噴涂熔融改性瀝青,使相鄰兩塊瀝青基層邊緣處熔融為一體,形成無搭接連接;續鋪胎基層時,與已鋪形成的前一塊胎基層疊壓搭接,并用熔融瀝青粘合;最后在胎基層上整體噴涂形成瀝青覆層。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防水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按照所述方式一構建防水層,當施工基面上設有井蓋、水管或臺階類異形部位時,將異形部位與基面的連接過渡處噴涂、刮涂或刷涂瀝青基層,使其完全密封覆蓋異形部位與基面的連接過渡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防水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噴涂改性瀝青得到所述瀝青基層或所述瀝青覆層時,噴涂厚度為1.5~3mm。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水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瀝青為SBS改性瀝青或SBR改性瀝青或PE改性瀝青。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水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胎基為玻纖胎或聚酯胎或玻纖增強聚酯胎。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水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面為混凝土橋梁基面、地鐵基面、隧道基面、水渠基面或河道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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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B1-16 .堆料結構,例如混凝土在現場以澆制或類似方法成型的結構,同時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構件,例如,永久性結構、由承重材料覆蓋的基礎
E04B1-18 .包含長形承重部件的結構,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結構;穹窿頂的結構;折板結構
E04B1-34 .特種結構,例如,用由桅桿結構或封閉的電梯井或樓梯間等塔式結構支承的懸吊或懸臂桿件;與彈性穩定性有關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