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變焦投影鏡頭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533430.1 | 申請日: | 2010-11-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6687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23 |
| 發明(設計)人: | 彭芳英;黃海若;王圣安;柳曉娜 | 申請(專利權)人: | 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15/177 | 分類號: | G02B15/177;G02B3/02;G02B1/04;G02B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109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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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變焦 投影 鏡頭 | ||
1.一種變焦投影鏡頭,沿其光軸方向從放大端到縮小端依序包括一個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一透鏡組、一個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二透鏡組、一個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鏡組、一個具有負光焦度的第四透鏡組及一個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五透鏡組;所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透鏡組能夠沿光軸方向移動,以實現變焦;所述第五透鏡組固定不動;所述第一透鏡組包括一個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一非球面塑膠透鏡,所述第二透鏡組包括一個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二非球面塑膠透鏡,所述第四透鏡組包括一個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三非球面塑膠透鏡,所述變焦投影鏡頭滿足以下條件式:
(1)-2.4≤Fa1/Fw≤-2.1
(2)2.9≤Fb1/Fw≤3.2
(3)-3.8≤Fa2/Fw≤-3.6
其中,Fa1、Fb1、Fa2分別為所述第一、第二、第三非球面塑膠透鏡的有效焦距,Fw為所述變焦投影鏡頭處于廣角端狀態時的有效焦距。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變焦投影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組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一非球面塑膠透鏡的放大端一側的一個第一球面透鏡,所述第二透鏡組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二非球面塑膠透鏡的縮小端一側的一個第二球面透鏡及一個第三球面透鏡,所述第三透鏡組包括一個第四球面透鏡,所述第四透鏡組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三非球面塑膠透鏡的縮小端一側且沿光軸方向依序排列的一個第五球面透鏡、一個第六球面透鏡及一個第七球面透鏡,所述第三透鏡組包括一個第八球面透鏡。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變焦投影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球面透鏡及第三球面透鏡膠合固定,所述第五球面透鏡及所述第六球面透鏡膠合固定。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變焦投影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球面透鏡均為玻璃鏡片。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變焦投影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變焦透鏡鏡頭還包括一個光闌,所述光闌位于所述第二透鏡組及所述第三透鏡組之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變焦投影鏡頭,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變焦投影鏡頭進行變焦的過程中,所述光闌隨所述第二透鏡組一起移動,且所述光闌的孔徑大小保持不變。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變焦投影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變焦投影鏡頭還包括一個棱鏡,所述棱鏡位于所述第五透鏡組與所述成像面之間。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變焦投影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變焦投影鏡頭還包括從放大端到縮小端依序排列且位于所述棱鏡與所述成像面之間的一個第一平板玻璃、一個第二平板玻璃、一個第三平板玻璃、一個第四平板玻璃、一個第五平板玻璃及一個保護玻璃,在所述變焦投影鏡頭變焦的過程中,所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平板玻璃及保護玻璃固定不動。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變焦投影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平板玻璃與所述第二平板玻璃膠合固定,所述第三平板玻璃與所述第四平板玻璃膠合固定,所述第五平板玻璃及所述保護玻璃膠合固定。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變焦投影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變焦投影鏡頭還包括一個成像面,所述保護玻璃與所述成像面膠合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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