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坑的施工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530817.1 | 申請日: | 2010-10-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678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2-09 |
| 發明(設計)人: | 酒大雷;韓晶;李颯巖;王振國;楊學雄;張興軍;趙云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國華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神華國華(北京)電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17/02 | 分類號: | E02D17/02;E02D5/74;E02D5/80;E02D5/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李翔;桑傳標 |
| 地址: | 100011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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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坑 施工 方法 | ||
1.一種基坑的施工方法,該施工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a)在第一作業面(100)上,沿待開挖的基坑的周邊垂直地打入多根樁(200),該多根樁(200)彼此之間具有間隔且所述多根樁(200)的頂端(201)突出于所述第一作業面(100);
b)將所述各根樁(200)的頂端(201)分別連接于固定設置在所述待開挖的基坑的周邊之外的基礎部(300),從而對各根樁(200)施加拉力;
c)開挖基坑至第二作業面(400),該第二作業面(400)低于所述第一作業面(100)且高于各根樁(200)的底端(202),從而形成基坑;
d)在所述基坑內進行基礎施工,然后回填所述基坑,在完成回填之前切斷所述各根樁(200)與所述基礎部(300)之間的連接,在完成回填之后,將所述各根樁(200)拔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第一作業面(100)為待施工的地面,或者所述第一工作面(100)為通過挖掘地面而形成的低于地面的作業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多根樁(200)中相鄰的兩根樁之間的間距(L1)為100mm至300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基礎部(300)包括固定埋設在所述第一作業面(100)中的第一地錨(301),所述步驟b)包括將所述各根樁(200)的頂端(201)通過各自的拉緊件(203)分別連接于所述第一地錨(301)。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方法,其中,每根樁(200)的頂端(201)與所述第二作業面(400)之間的距離(L2)不大于該根樁的長度(L)的1/2。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方法,其中,該施工方法還包括:在進行步驟c)的過程中或在完成步驟c)后,利用多根桿(500)將所述多根樁(200)彼此固定連接在一起,其中,所述多根桿(500)包括橫桿和/或斜桿,該橫桿的縱向方向垂直于所述樁的縱向方向,所述斜桿的縱向方向傾斜于所述樁的縱向方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步驟d)還包括:在完成回填之前切斷所述各根樁(200)之間的固定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施工方法,其中,該施工方法還包括:在完成步驟c)后,將所述各根樁(200)分別支撐于固定設置在所述基坑之內的基礎部(600),從而對所述各根樁(200)施加支撐力。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施工方法,其中,固定設置在所述基坑之內的所述基礎部(600)為埋設在所述第二作業面(400)中的第二地錨(601),將所述各根樁(200)分別支撐于固定設置在所述基坑之內的基礎部(600)包括:在所述各根樁(200)與所述第二地錨(601)之間固定連接剛性支撐桿,該剛性支撐桿包括平行于水平面的水平支撐桿(205)和/或傾斜于水平面的斜向支撐桿(206)。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步驟d)還包括:在完成回填之前切斷所述各根樁(200)與所述第二地錨(601)之間的固定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樁為包括鋼樁的金屬樁。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施工方法,其中,所述鋼樁為槽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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