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儲存發煙材料的自動消煙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530510.1 | 申請日: | 2010-11-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92915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3-30 |
| 發明(設計)人: | 戴皓月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通華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D90/32 | 分類號: | B65D90/32 |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匯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1 | 代理人: | 翁若瑩 |
| 地址: | 226009 江蘇省南***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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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儲存 發煙 材料 自動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自動消煙裝置,尤其涉及一種用于儲存發煙材料的自動消煙裝置。
背景技術
揮發性是指化合物由固體或液體變為氣體或蒸汽的過程。例如:硝酸HNO3、鹽酸HCL、氫氟酸HF、氫溴酸HBr,氫碘酸HI,亞硫酸H2SO3、硫化氫(氫硫酸)H2S、醋酸CH3COOH。
對揮發性物質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庫溫不超過30℃,相對濕度不超過85%。保持容器密封。應與堿類、胺類、堿金屬、易(可)燃物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此外,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綜上所述,揮發性發煙材料一旦儲存使用不當,極容易造成泄漏,污染環境。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用于儲存發煙材料的自動消煙裝置,減少儲存使用過程中發煙材料揮發排放,避免污染環境。
本發明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用于儲存發煙材料的自動消煙裝置,包括發煙材料排放管、溶劑上水管和溶液排放管,其中,所述發煙材料排放管浸泡在自動消煙裝置中,所述自動消煙裝置設置有溶液溢流口。
上述的用于儲存發煙材料的自動消煙裝置,其中,所述自動消煙裝置安裝有控制溶液儲存液位的浮球式自動上水裝置。
上述的用于儲存發煙材料的自動消煙裝置,其中,所述發煙材料為SO2、HCL、CL2、HNO3、NH3H2O、H2S的一種或者他們的混合物。
本發明對比現有技術有如下的有益效果:本發明提供的用于儲存發煙材料的自動消煙裝置,將發煙材料排放管浸泡在自動消煙裝置中,并在自動消煙裝置設置有溶液溢流口,當和發煙材料排放管相連的儲存槽罐發煙達到一定壓力時吹開部分溶液從溶液溢流口排出,從而達到自動減壓的目的,減少儲存使用過程中發煙材料揮發排放,避免污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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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用于儲存發煙材料的自動消煙裝置結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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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
1?溶劑上水口??????????2?溶液溢流口??????????3溶液排放口
4?溶劑上水管??????????5?溶液排放管??????????6?發煙材料排放管
7?溶液儲存液位線??????8?浮球式自動上水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描述。
圖1為本發明用于儲存發煙材料的自動消煙裝置結構示意圖。
請參見圖1,本發明提供的用于儲存發煙材料的自動消煙裝置包括發煙材料排放管6、溶劑上水管4和溶液排放管5,其中,所述發煙材料排放管6浸泡在自動消煙裝置中,所述自動消煙裝置設置有溶液溢流口2。
本發明提供的用于儲存發煙材料的自動消煙裝置,當和發煙材料排放管6相連的儲存槽罐發煙達到一定壓力時吹開部分溶液從溶液溢流口2排出,從而達到自動減壓的目的。已吸收發煙材料的溶液可通過溶液排放管5定時排放。溶劑注入可手動通過溶劑上水口1注入,或安裝浮球式自動上水裝置8,將自動消煙裝置中溶液控制在溶液儲存液位線7處。
本發明提供的用于儲存發煙材料的自動消煙裝置適用揮發性液體和其他會釋放氣體的固態物存放,比如SO2、HCL、CL2、HNO3、NH3H2O、H2S等氣體。
雖然本發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示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作些許的修改和完善,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當以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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