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背光組件及具有其的液晶顯示器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515577.8 | 申請日: | 2010-10-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425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04 |
| 發明(設計)人: | 崔在昌;崔盛植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8/00 | 分類號: | F21S8/00;F21V17/00;F21V19/00;F21V29/00;G02F1/13357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郭鴻禧;羅延紅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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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背光 組件 具有 液晶顯示器 | ||
1.一種背光組件,所述背光組件包括:
導光板;
光源單元,設置在導光板的一側上;
中間殼體,覆蓋光源單元的上表面;
下殼體,結合到中間殼體以容納導光板和光源單元,
其中,下殼體包括:光源單元固定框架,光源單元固定到光源單元固定框架,所述光源單元固定框架接觸中間殼體的內表面;主體部分,設置在導光板下方并結合到光源單元固定框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所述光源單元固定框架包括:板,具有上表面,且主體部分放置在所述上表面上;支撐壁,基本垂直于所述板,并且光源單元安裝在支撐壁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所述板的上表面接觸主體部分的下表面。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組件,其中,支撐壁面對中間殼體的側壁的內表面。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組件,
其中,支撐壁為第一支撐壁;
其中,光源單元固定框架還包括第二支撐壁,第二支撐壁結合到中間殼體的內表面并離開第一支撐壁設置,且在第一支撐壁和第二支撐壁之間具有空氣間隙,第二支撐壁和空氣間隙有助于將來自光源單元的熱傳遞走。
6.一種液晶顯示器,所述液晶顯示器包括:
液晶面板,構造為顯示圖像;
導光板,設置在液晶面板下方;
光源單元,設置在導光板的一側上;
中間殼體,覆蓋光源單元的上表面;
下殼體,結合到中間殼體以容納導光板和光源單元,
其中,下殼體包括:光源單元固定框架,光源單元固定到光源單元固定框架,所述光源單元固定框架接觸中間殼體的內表面;主體部分,設置在導光板下方并結合到光源單元固定框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顯示器,其中,所述光源單元固定框架包括:板,具有上表面,且主體部分放置在所述上表面上;支撐壁,基本垂直于所述板,并且光源單元安裝在支撐壁上,其中,所述板的上表面接觸主體部分的下表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液晶顯示器,其中,支撐壁面對中間殼體的側壁的內表面。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液晶顯示器,其中,所述板具有從支撐壁延伸第一寬度的第一部分和從支撐壁延伸第二寬度的第二部分;
第一部分位于靠近光源單元固定框架的光源處,第二部分位于第一部分分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顯示器,其中:
主體部分與光源單元固定框架的一部分疊置,以形成光源單元固定框架的疊置區域;
導光板至少位于光源單元固定框架的疊置區域上方;
光源單元不與主體部分疊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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