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海藻與纖維素復合纖維及其制造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511023.0 | 申請日: | 2010-10-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85779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3-16 |
| 發明(設計)人: | 逄奉建;張志鴻;曹其貴;王樂軍;劉建華;姜明亮;王東;郝連慶;李琳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海龍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01D5/34 | 分類號: | D01D5/34;D01D5/06;D01D10/06;D01D1/02 |
| 代理公司: | 濟南舜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李江 |
| 地址: | 261100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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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海藻 纖維素 復合 纖維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海藻與纖維素復合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纖維是由海藻酸鹽和纖維素組成的具有皮層和芯層結構的皮芯型復合纖維,復合纖維的芯層由纖維素組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海藻與纖維素復合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纖維的皮層由海藻酸鹽或海藻酸鹽與纖維素組成。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海藻與纖維素復合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海藻酸鹽占復合纖維重量的3~80%。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海藻與纖維素復合纖維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用纖維素制得纖維素粘膠紡絲原液;
b、用海藻酸鹽制得海藻酸鹽紡絲原液;
c、以纖維素粘膠紡絲原液為芯層紡絲原液,以海藻酸鹽紡絲原液為皮層紡絲原液;
或海藻酸鹽紡絲原液與纖維素粘膠紡絲原液混合后的共混紡絲原液為皮層紡絲原液,采用皮芯復合紡絲經過凝固浴紡絲成型,得到成型的皮芯結構復合纖維。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海藻與纖維素復合纖維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成型后的皮芯結構復合纖維經精煉、烘干工序,得到成品海藻與纖維素復合纖維。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海藻與纖維素復合纖維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a中,纖維素紡絲原液采用聚合度為400~1000的棉纖維素、木纖維素、竹纖維素、麻纖維素和蔗纖維素中的至少一種制成。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海藻與纖維素復合纖維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b中,將分子量為3~25萬的海藻酸鹽按1∶10~25的比例溶解于去離子水中,在20~45℃下攪拌1~3小時,溶解后在溫度為12~20℃的真空中脫氣9~11小時,然后在20~30℃的溫度下熟成12~20小時,再經過濾、脫氣,制得海藻酸鹽紡絲原液。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海藻與纖維素復合纖維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c中,共混紡絲原液中海藻酸鹽紡絲原液與纖維素粘膠紡絲原液的重量比為1∶0.51-5.11。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海藻與纖維素復合纖維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c中,共混紡絲原液為海藻酸鹽紡絲原液與纖維素粘膠紡絲原液在靜態混合器中經不少于105次混合后制得。
10.如權利要求4-9其中之一所述的海藻與纖維素復合纖維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凝固浴中含有用硫酸、硫酸鋅和硫酸鈉或硫酸、硫酸鋁和硫酸鈉或硫酸、變性劑和硫酸鈉組成的凝固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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