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影像顯示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510814.1 | 申請日: | 2010-10-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535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23 |
| 發明(設計)人: | 劉侑宗;李淂裕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群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F1/1362 | 分類號: | G02F1/1362;G02F1/1368;H01L27/12;H01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陳小雯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影像 顯示 系統 | ||
1.一種影像顯示系統,包括:
多柵極薄膜晶體管裝置,包括:
基底,具有像素區;
有源層,設置于該基底的該像素區上,包括第一源極/漏極區、第二源極/漏極區、第一溝道區、第二溝道區以及溝道連接區,其中該第一溝道區鄰接該第一源極/漏極區的第一輕摻雜區與該溝道連接區的第三輕摻雜區,且該第二溝道區鄰接該第二源極/漏極區的第二輕摻雜區與該溝道連接區的第四輕摻雜區;
第一柵極結構及第二柵極結構,設置于該有源層上且分別對應于該第一及該第二溝道區,其中該第一及該第二柵極結構彼此電性連接;以及
第一遮光層及第二遮光層,設置于該基底與該有源層之間;
其中該第一遮光層對應于該第一輕摻雜區且橫向延伸至至少一部分的該第一溝道區下方,而該第二遮光層對應于該第二輕摻雜區且橫向延伸至至少一部分的該第二溝道區下方。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顯示系統,其中該第二遮光層經由該第二溝道區下方橫向延伸至該第四輕摻雜區下方。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影像顯示系統,其中該第一遮光層經由該第一溝道區下方橫向延伸至該第三輕摻雜區下方。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顯示系統,其中該多柵極薄膜晶體管裝置還包括第三遮光層,位于該第一與該第二遮光層之間、對應于該第三輕摻雜區以及橫向延伸至至少一部分的該第一溝道區下方。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影像顯示系統,其中該第二遮光層經由該第二溝道區下方橫向延伸至該第四輕摻雜區下方。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顯示系統,其中該多柵極薄膜晶體管裝置還包括第三遮光層及第四遮光層且位于該第一與該第二遮光層之間,
其中該第三遮光層對應于該第三輕摻雜區且橫向延伸至至少一部分的該第一溝道區下方,而該第四遮光層對應于該第四輕摻雜區且橫向延伸至至少一部分的該第二溝道區下方。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影像顯示系統,其中該第三及該第四遮光層包括金屬或半導體材料。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顯示系統,其中該第一及該第二遮光層包括金屬或半導體材料。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顯示系統,其中該第一及該第二柵極結構分別包括由至少一柵極介電層及柵極層所構成的疊層。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顯示系統,還包括:
平面顯示裝置,包括該多柵極薄膜晶體管裝置;以及
輸入單元,耦接至該平面顯示裝置,用以提供輸入至該平面顯示裝置,使該平面顯示裝置顯示影像。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影像顯示系統,其中該平面顯示裝置為液晶顯示裝置。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影像顯示系統,其中該系統包括具有該平面顯示裝置的電子裝置。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影像顯示系統,其中該電子裝置包括筆記型電腦、手機、數碼相機、個人數字助理、桌上型電腦、電視機、車用顯示器、或攜帶型DVD播放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群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未經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群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10510814.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