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氫氣發生器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503542.2 | 申請日: | 2010-10-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426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09 |
| 發明(設計)人: | 顧志軍;翟峻;阿瑟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清能燃料電池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1B3/06 | 分類號: | C01B3/0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0331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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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氫氣 發生器 裝置 | ||
1.氫氣發生器(1),其包括燃料供應源(3,29),所述燃料供應源可以水解并在與第一供應源(3,29)連通的反應室(14,33)中反應,產生氫氣和至少部分液態的廢反應產物,所述反應室與用于氫氣以及用于廢反應產物的排出路徑(16,17)相連通,用于廢反應產物的排出路徑(17)通向吸收材料(21)供應源,所述吸收材料適合用來固定所述廢反應產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氫氣發生器,其特征在于,其除了包括第一燃料供應源(3)以外,還包括第二反應劑供應源(4),所述第二反應劑供應源用來與所述燃料反應,產生氫氣和廢反應產物,還包括從所述第二供應源至反應室(14)的輸送管線(11)。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氫氣發生器,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促進反應的催化劑(在33中)。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氫氣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材料(21)是適合用來將氫氣與廢反應產物分離的材料。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氫氣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材料(21)是適合在吸收廢反應產物的時候膨脹的材料。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氫氣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材料(21)包括超強吸收劑和適合用來將廢反應產物分配在吸收材料中的芯吸材料。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氫氣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芯吸材料是吸收性織物。
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氫氣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材料(21)還包括適合用來調節pH值的材料。
9.如權利要求6-8中任一項所述的氫氣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材料(21)還包括適合使得廢反應產物中所含的硼酸鹽結晶的材料。
10.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氫氣發生器,其特征在于,設置了至少一條通過所述吸收材料(21)的另外的路徑(23)。
11.如權利要求1-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氫氣發生器,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廢反應產物的排出路徑(16或17內)的過濾材料(25)。
12.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氫氣發生器,如果權利要求5引用權利要求2,或者如權利要求6-11中任一項所述的氫氣發生器,如果權利要求6-11引用權利要求2和5,其特征在于,第二供應源(4)和吸收材料(21)封裝在筒(2)中,所述反應劑是具有以下性質的材料:隨著反應的進行,所述第二供應源中的材料的體積減小,所述吸收材料能夠膨脹,在它們之間,所述反應劑具有能夠移動進入所述第二供應源的體積內的界面(22),用于體積補償。
13.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氫氣發生器,如果權利要求5引用權利要求3,或者如權利要求6-11中任一項所述的氫氣發生器,如果權利要求6-11引用權利要求3和5,其特征在于,第一供應源(29)和吸收材料(21)封裝在筒(2)中,所述燃料是具有以下性質的材料:隨著反應的進行,所述第一供應源中的材料的體積減小,所述吸收材料能夠膨脹,在它們之間,所述燃料具有能夠移動進入所述第一供應源的體積內的界面(22),用于體積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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