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終端在音頻資源沖突時的管理方法及該終端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292136.6 | 申請日: | 2010-09-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440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1-12 |
| 發明(設計)人: | 王莉;蔣曉燕;劉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9/46 | 分類號: | G06F9/46 |
| 代理公司: | 深圳鼎合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81 | 代理人: | 宋鷹武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終端 音頻 資源 沖突 管理 方法 | ||
1.一種終端應用在音頻資源沖突時的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終端發生音頻資源沖突時,判斷搶占音頻資源的終端應用的類型;
如果搶占音頻資源的應用為Java即時通信類應用,所述J?ava即時通信類應用占據音頻資源并使用一次音頻資源后,立即釋放音頻資源,被搶占音頻資源的應用恢復對音頻資源的使用;
如果搶占音頻資源的應用為Java非即時通信類應用,所述Java非即時通信類應用占據音頻資源,直到所述Java非即時通信類應用退出,則釋放音頻資源,被搶占音頻資源的應用恢復對音頻資源的占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Java即時通信類應用搶占音頻資源的規則為:優先級高者搶占優先級低者,同一優先級下按照執行搶占操作的時間順序,時間在后者搶占時間在前者。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Java非即時通信類應用搶占音頻資源的規則為:在占據音頻資源前,通過應用層的消息機制發送消息通知被搶占音頻資源的應用釋放音頻資源;在所述Java非即時通信類應用釋放音頻資源前,再次通過應用層的消息機制發送消息通知被搶占音頻資源的應用恢復對音頻資源的使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搶占音頻資源的終端應用的類型的方法包括:根據預設的Java應用的識別標識判斷所述Java應用的類型。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Java應用的識別標識包括:在所述Java應用的描述符jad文件中新增屬性,所述新增屬性用以識別所述Java應用為Java即時通信類應用或Java非即時通信類應用。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Java應用的識別標識包括所述Java應用的MIDlet-Name,所述Java應用的MIDlet-Name用以識別所述Java應用為Java即時通信類應用或Java非即時通信類應用。
7.一種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應用類型判斷模塊、音頻資源管理模塊,其中:
所述應用類型判斷模塊用于在終端發生音頻資源沖突時,判斷搶占音頻資源的終端應用的類型;
所述音頻資源管理模塊用于根據所述應用類型判斷模塊的判斷結果管理音頻資源,具體管理方式為:如果搶占音頻資源的應用為Java即時通信類應用,所述Java即時通信類應用占據音頻資源并使用一次音頻資源后,立即釋放音頻資源,被搶占音頻資源的應用恢復對音頻資源的使用;如果搶占音頻資源的應用為Java非即時通信類應用,所述Java非即時通信類應用占據音頻資源,直到所述Java非即時通信類應用退出,則釋放音頻資源,被搶占音頻資源的應用恢復對音頻資源的占用。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類型判斷模塊根據預設的Java應用的識別標識判斷所述Java應用的類型。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如果搶占音頻資源的應用為Java非即時通信類應用,所述音頻資源管理模塊控制所述Java非即時通信類應用在占據音頻資源前,通過應用層的消息機制發送消息通知被搶占音頻資源的應用釋放音頻資源;在所述Java非即時通信類應用釋放音頻資源前,所述音頻資源管理模塊控制所述Java非即時通信類應用再次通過應用層的消息機制發送消息通知被搶占音頻資源的應用恢復對音頻資源的使用。
10.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類型判斷模塊包括所述終端的Java虛擬機。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10292136.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