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電極組件及包括該電極組件的二次電池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010286356.8 | 申請日: | 2010-09-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249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4-20 |
| 發(fā)明(設計)人: | 宋洙安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SDI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M4/02 | 分類號: | H01M4/02;H01M1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韓明星;羅延紅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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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極 組件 包括 二次 電池 | ||
1.一種電極組件,所述電極組件包括:
第一電極,包括第一電極集流體和形成在第一電極集流體的至少一個表面上的第一電極涂覆部分;
第二電極,包括第二電極集流體和形成在第二電極集流體的至少一個表面上的第二電極涂覆部分,第二電極涂覆部分與第一電極涂覆部分面對,第一電極涂覆部分的面積大于第二電極涂覆部分的面積,第二電極涂覆部分包括鋰鈦氧化物;
分隔件,設置在第一電極和第二電極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極組件,其中,第一電極集流體的面積大于第二電極集流體的面積。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極組件,其中,第二電極集流體的面積大于第一電極集流體的面積。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極組件,其中,第一電極集流體的面積與第二電極集流體的面積相同。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極組件,其中,第一電極是正極,第二電極是負極。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極組件,其中,第一電極涂覆部分的面積與第二電極涂覆部分的面積之比在1.01和1.21之間。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極組件,其中,第一電極涂覆部分的面積與第二電極涂覆部分的面積之比在1.01和1.10之間。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極組件,其中,第一電極涂覆部分覆蓋第二電極涂覆部分。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極組件,其中,第二電極涂覆部分的容量與第一電極涂覆部分的容量之比在1.0和1.5之間。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極組件,其中,第二電極涂覆部分的容量與第一電極涂覆部分的容量之比在1.0和1.3之間。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極組件,其中,第一電極涂覆部分形成在第一電極集流體的與第二電極涂覆部分面對的表面上,并形成在第一集流體的背對第二電極涂覆部分的表面上,其中,第二電極涂覆部分形成在第二電極集流體的與第一電極涂覆部分面對的表面上,并形成在第二電極集流體的背對第一電極涂覆部分的表面上。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極組件,其中,第一電極涂覆部分只形成在第一電極集流體的與第二電極涂覆部分面對的表面上,其中,第二電極涂覆部分只形成在第二電極集流體的與第一電極涂覆部分面對的表面上。
13.一種二次電池,所述二次電池包括:
電極組件,所述電極組件包括:第一電極,包括第一電極集流體和形成在第一電極集流體的至少一個表面上的第一電極涂覆部分;第二電極,包括第二電極集流體和形成在第二電極集流體的至少一個表面上的第二電極涂覆部分,第二電極涂覆部分與第一電極涂覆部分面對,第一電極涂覆部分的面積大于第二電極涂覆部分的面積,第二電極涂覆部分包括鋰鈦氧化物;分隔件,設置在第一電極和第二電極之間;
殼體,容納電極組件;
保護電路板,結合到電極組件的第一電極和第二電極;
電解質,填充在殼體中。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第一電極集流體的面積大于第二電極集流體的面積。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第二電極集流體的面積大于第一電極集流體的面積。
16.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第一電極集流體的面積與第二電極集流體的面積相同。
17.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第一電極是正極,第二電極是負極。
18.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第一電極涂覆部分的面積與第二電極涂覆部分的面積之比在1.01和1.21之間。
19.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第一電極涂覆部分覆蓋第二電極涂覆部分。
20.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二次電池,其中,第一電極涂覆部分的容量與第二電極涂覆部分的容量之比在1.0和1.5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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