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便攜電話機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78015.6 | 申請日: | 2006-11-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175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15 |
| 發明(設計)人: | 奧田計;川內康裕;菅沼俊夫;馬場木綿子 | 申請(專利權)人: | 夏普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H04M1/02;H04N5/4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浩;王忠忠 |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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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便攜 電話機 | ||
1.一種便攜電話機,其特征在于,具備:
電視廣播接收裝置,接收電視廣播波;
電視圖像顯示裝置,根據所接收到的電視廣播波在顯示畫面中顯示出電視圖像;
電子郵件接收裝置,從基站接收由文字信息構成的電子郵件;
滾動顯示裝置,當上述電視圖像顯示裝置在上述顯示畫面中顯示出電視圖像的狀態下接收到電子郵件的情況下,將該電子郵件的文字信息在上述顯示畫面中以隨著時間經過而移動的方式滾動顯示;和
應用程序啟動裝置,用于在上述滾動顯示開始后,根據用戶操作來啟動用于閱覽所接收到的電子郵件的文字信息的應用程序或者啟動用于創建電子郵件的應用程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電話機,其特征在于,上述應用程序啟動裝置具有電子郵件閱覽應用程序啟動裝置,用于在所接收到的電子郵件的文字信息全部滾動顯示到上述顯示畫面之前執行了上述用戶操作的情況下,啟動用于閱覽已經在上述顯示畫面上滾動顯示的文字信息以外的文字信息的應用程序。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攜電話機,其特征在于,上述應用程序啟動裝置具有電子郵件創建應用程序啟動裝置,用于在所接收到的電子郵件的文字信息全部滾動顯示到上述顯示畫面之后的一定時間內執行了上述用戶操作的情況下,啟動用于創建對所接收到的電子郵件進行回復的電子郵件的應用程序。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便攜電話機,其特征在于,具備:
顯示機身,形成有長方形的顯示畫面;
支承裝置,將上述顯示機身能夠旋轉地支承在與上述顯示畫面水平的平面內,以便使上述顯示畫面處于縱長狀態和橫寬狀態;和
旋轉操作檢測裝置,檢測用戶對上述顯示機身的旋轉操作,
上述電視圖像顯示裝置將隨著上述旋轉操作而發生了旋轉的電視圖像顯示到上述顯示畫面中,
上述應用程序啟動裝置基于將上述顯示畫面從橫寬狀態遷移到縱長狀態的旋轉操作來啟動應用程序。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電話機,其特征在于,上述電視圖像顯示裝置在上述應用程序啟動裝置啟動了應用程序之后仍然繼續在處于縱長狀態下的上述顯示畫面的較長方向的一側顯示電視圖像,
上述應用程序啟動裝置在上述顯示畫面的較長方向的另一側顯示出用于閱覽或創建電子郵件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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