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集塵袋和使用了該集塵袋的電動吸塵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275898.5 | 申請日: | 2010-09-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08269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4-13 |
| 發明(設計)人: | 恩田雅一;吉川達夫;黑木義貴;伊藤健二;小立徹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47L9/14 | 分類號: | A47L9/14;A47L5/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張會華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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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集塵 使用 電動 吸塵器 | ||
1.一種集塵袋,由具有吸入口的吸入口側袋壁、與上述吸入口側袋壁相對的被抽吸側袋壁、在上述吸入口側袋壁和上述被抽吸側袋壁之間形成的側周袋壁構成,
該集塵袋具有:
氣流控制引導件,設于上述被抽吸側袋壁,通過使從上述吸入口被吸入的吸入風朝向上述側周袋壁分流,產生沿著上述側周袋壁朝向上述吸入口側袋壁的掉轉氣流;
通氣部,形成在上述氣流控制引導件和上述被抽吸側袋壁之間,用于從上述集塵袋的外部向內部作用抽吸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塵袋,
上述氣流控制引導件利用斷續形成的多個附著部附著于上述被抽吸側袋壁,將處在上述多個附著部之間的非附著區域中的至少1個作為上述通氣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塵袋,
上述氣流控制引導件具有朝向上述被抽吸側袋壁的內表面突出的腳肋,通過上述腳肋附著在上述被抽吸側袋壁的內表面上,在上述氣流控制引導件和上述被抽吸側袋壁之間形成浮起空間,將上述浮起空間作為上述通氣部。
4.一種電動吸塵器,使用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集塵袋,
上述電動吸塵器包括:電動吸塵器主體;用于吸入塵埃的吸入構件;連接上述電動吸塵器主體和上述吸入構件的軟管,
上述電動吸塵器主體在后部具有內置有電動鼓風機的鼓風機室,并且在前部具有用于收納上述集塵袋的集塵室,
在上述集塵室中形成有用于連接所收納的上述集塵袋的上述吸入口和上述軟管的軟管連接口,
在上述鼓風機室的與上述集塵室分隔開的分隔壁上形成有抽吸口,
通過來自上述鼓風機室的上述抽吸口的抽吸力作用于上述集塵袋的上述被抽吸側袋壁和上述側周袋壁的外周,經由上述吸入口和上述軟管連接口,從上述吸入構件吸入塵埃。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吸塵器,
上述鼓風機室的抽吸口具有通氣支承部,該通氣支承部不損害通氣地從抽吸口側支承收納于上述集塵室的集塵袋的被抽吸側袋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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