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攝像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69736.0 | 申請日: | 2010-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06417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4-06 |
| 發明(設計)人: | 中井靖典;池田萬博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N5/232 | 分類號: | H04N5/232;H04N5/225;G03B17/18;G03B13/02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汪惠民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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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攝像 裝置 | ||
1.一種攝像裝置,其對圖像進行攝像,其特征在于,具備:
第一顯示機構;
第二顯示機構,其能夠設成作為收納于所述攝像裝置的主體內的狀態的收納狀態和作為從攝像裝置的主體突出的狀態的非收納狀態中的任一種狀態;
接近檢測機構,其對對象物的接近進行檢測;
控制機構,其使得在所述接近檢測機構檢測出對象物的接近的情況下,在所述第一顯示機構上顯示圖像,在所述接近檢測機構未檢測出對象物的接近的情況下,在所述第二顯示機構上顯示圖像,
所述控制機構根據所述第二顯示機構處于收納狀態或非收納狀態中的任一種狀態來控制所述接近檢測機構的檢測功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近檢測機構在規定的檢測時間以上連續檢測出對象物的情況下,檢測出對象物接近,
所述控制機構使所述第二顯示機構處于非收納狀態時的檢測時間比所述第二顯示機構處于收納狀態時的所述檢測時間長。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機構在所述第二顯示機構處于非收納狀態時,使所述接近檢測機構的檢測功能停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近檢測機構在對象物距離所述接近檢測機構在規定的檢測距離內時,檢測出對象物的接近,
所述控制機構使所述第二顯示機構處于非收納狀態時的規定的檢測距離比所述第二顯示機構處于收納狀態時的規定的檢測距離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近檢測機構在對象物距離所述接近檢測機構在規定的檢測距離內時及/或在規定的檢測時間以上連續檢測出對象物時,檢測出對象物的接近,
所述控制機構使所述第二顯示機構處于非收納狀態時的規定的檢測距離比所述第二顯示機構處于收納狀態時的規定的檢測距離短。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攝像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近檢測機構在對象物距離所述接近檢測機構在規定的檢測距離內時及/或在規定的檢測時間以上連續檢測出對象物時,檢測出對象物的接近,
所述控制機構使所述第二顯示機構處于非收納狀態時的規定的檢測時間比所述第二顯示機構處于收納狀態時的規定的檢測時間長。
7.一種攝像裝置,其對圖像進行攝像,其特征在于,具備:
第一顯示機構;
第二顯示機構,其能夠設成作為收納于所述攝像裝置的主體內的狀態的收納狀態和作為從攝像裝置的主體突出的狀態的非收納狀態中的任一種狀態;
接近檢測機構,其對對象物的接近進行檢測;
控制機構,其使得在所述接近檢測機構檢測出對象物的接近的情況下,在所述第一顯示機構上顯示圖像,在所述接近檢測機構未檢測出對象物的接近的情況下,在所述第二顯示機構上顯示圖像,
所述控制機構在所述第二顯示機構處于非收納狀態時,即使接近檢測機構檢測出對象物的接近,也不在所述第一顯示機構上顯示圖像。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攝像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顯示機構為電子取景器,所述第二顯示機構為可動式液晶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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