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線通信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68628.1 | 申請日: | 2010-08-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30707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7-20 |
| 發明(設計)人: | 佐藤寬人;小口祥子 | 申請(專利權)人: | 富士通東芝移動通信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B5/02 | 分類號: | H04B5/02;H04W88/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楊曉光;周良玉 |
| 地址: | 日本神***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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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通信 裝置 | ||
1.一種無線通信裝置,包括:
第一通信模塊,其被配置為與對端裝置通信;
多個其它通信模塊,其被配置為從所述第一通信模塊接管與所述對端裝置的通信;
電源狀態存儲模塊,其被配置為,存儲所述多個其它通信模塊的電源狀態;以及
控制器,其被配置為,當所述多個其它通信模塊中的一個從所述第一通信模塊接管通信時確認電源狀態,
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如果所述多個其它通信模塊中的所述一個的電源狀態為打開,則通過所述第一通信模塊向所述對端裝置發送用于將通信切換到所述多個其它通信模塊中的所述一個的請求。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進一步包括:
操作模塊,其被配置為接受來自用戶的操作,
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確認包含在所述多個其它通信模塊中的第三通信模塊的電源狀態,以及
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如果所述第三通信模塊的電源狀態為打開,則通過所述第一通信模塊向所述對端裝置發送用于將通信切換到所述第三通信模塊的請求,以及,如果所述第三通信模塊的電源狀態為關閉,則通過所述第一通信模塊向所述對端裝置發送用于將通信切換到第四通信模塊的請求,其中,所述第四通信模塊由用戶通過所述操作模塊選擇出。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進一步包括:
標識信息存儲模塊,其被配置為,通過將關于所述多個其它通信模塊的第一標識信息與關于將由所述無線通信裝置執行的應用的第二標識信息進行匹配,來存儲所述第一標識信息,
其中,所述多個其它通信模塊包括與正被執行的應用中的一個匹配的第五通信模塊,以及
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當所述多個其它通信模塊的電源狀態為打開時,通過所述第一通信模塊向所述對端裝置發送用于將通信切換到所述第五通信模塊的請求。
4.一種無線通信裝置,包括:
第一無線通信模塊,其被配置為實施第一無線通信;
第二無線通信模塊,其被配置為實施不同于所述第一無線通信的第二無線通信;以及
控制器,其被配置為,當所述無線通信裝置通過所述第二無線通信與第一對端裝置連接時,通過所述第一無線通信與第二對端裝置通信,以及,接收關于對應于所述第二對端裝置和第三對端裝置中的一個的第二無線通信的第二標識信息,
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如果所述第二標識信息不同于關于所述第一對端裝置的第二無線通信的第一標識信息,則解除到所述第一對端裝置的所述第二無線通信的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在解除到所述第一對端裝置的所述第二無線通信的連接之后,將所述無線通信裝置通過所述第二無線通信連接到所述第二對端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如果到所述第二對端裝置的所述第二無線通信的連接失敗,則拒絕從不同于所述第二對端裝置的另外對端裝置給出的連接請求。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中,在所述控制器解除到所述第一對端裝置的所述第二無線通信的連接之后,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接受來自所述第二對端裝置的連接請求,以及拒絕從不同于所述第二對端裝置的另外對端裝置給出的連接請求。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中,在拒絕了從所述另外對端裝置給出的連接請求的情況下,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當與所述第二對端裝置和所述另外對端裝置中的一個的第一無線通信由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實施時,接受從所述另外對端裝置給出的后續連接請求。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中,在拒絕了從所述另外對端裝置給出的連接請求的情況下,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當與所述第二對端裝置和所述另外對端裝置中的一個的第一無線通信由所述第一無線通信模塊實施時,接受從所述另外對端裝置給出的后續連接請求。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線通信裝置,其進一步包括:
計時器,其被配置為,測量設置為拒絕從所述另外對端裝置給出的連接請求的狀態之后已逝去的時間,
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當由所述計時器獲得的所述已逝去的時間超過給定時間時,接受從所述另外對端裝置給出的后續連接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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