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蹬踏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68071.1 | 申請日: | 2010-08-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812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3-21 |
| 發明(設計)人: | 關大鵬;譚昌毓;韓永明;楊瑞梅;沈艷艷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3/00 | 分類號: | B60R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桑傳標;王鳳桐 |
| 地址: | 10220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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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蹬踏 裝置 | ||
1.一種車輛用蹬踏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車輛用蹬踏裝置包括橫梁(1)、第一連接臂(2)、第二連接臂(3)、第一固定座(4)和第二固定座(5),所述第一連接臂(2)和第二連接臂(3)分別位于所述橫梁(1)的兩端且與所述橫梁(1)鉸接,所述第一連接臂(2)的上端與所述第一固定座(4)鉸接,所述第二連接臂(3)的上端與所述第二固定座(5)鉸接,所述橫梁(1)上設置有突出(6),所述突出(6)、第一連接臂(2)和第一固定座(4)上分別設置有第一孔(7)、第二孔和第三孔;其中:
當所述車輛用蹬踏裝置處于工作狀態時,所述第一連接臂(2)和第二連接臂(3)處于豎直狀態,所述第一連接臂(2)和第一固定座(4)通過穿過所述第二孔和第三孔的連接件(9)固定;
當所述車輛用蹬踏裝置處于非工作狀態時,所述第一連接臂(2)和第二連接臂(3)處于水平狀態,所述突出(6)和第一固定座(4)通過穿過所述第一孔(7)和第三孔的連接件(9)固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蹬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梁(1)具有踩踏面(8)。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蹬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臂(2)和第二連接臂(3)為四棱柱狀。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用蹬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座(4)為U形,該U形的第一固定座(4)卡裝在所述第一連接臂(2)上,而且所述U形的第一固定座(4)的兩個臂分別位于所述第一連接臂(2)的前面和后面,所述U形的第一固定座(4)的頂面上設置有第一安裝孔(15)。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用蹬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座(5)為U形,該U形的第二固定座(5)卡裝在所述第二連接臂(3)上,而且所述U形的第二固定座(5)的兩個臂分別位于所述第二連接臂(3)的前面和后面,所述U形的第二固定座(5)的頂面上設置有第二安裝孔(16)。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蹬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臂(2)和第二連接臂(3)設置在所述橫梁(1)的同一側。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蹬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6)設置在所述橫梁(1)的下側。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蹬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6)為片狀。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蹬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9)為銷軸。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用蹬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銷軸上設置有彈性拉環(14),該彈性拉環(14)用于將所述銷軸鎖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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