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鑄件貝氏體回火工藝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67801.6 | 申請日: | 2010-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8296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3-21 |
| 發明(設計)人: | 韋加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韋加偉 |
| 主分類號: | C21D5/00 | 分類號: | C21D5/00;C21D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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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2231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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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鑄件 貝氏體 回火 工藝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回火工藝,具體涉及一種鑄件貝氏體回火工藝。
背景技術
已知許多有關《鑄件等溫淬火、回火》的文章報道:鑄件等溫淬火的目的是使材料具有高強度和高硬度的同時具有較高的塑性和韌性,是目前有效發揮材料最大潛力的一種熱處理方法。在白口鑄鐵生產中,等溫淬火可用于犁鏵、粉碎機錘頭、拋丸機葉片、水泥輸送機鉸龍葉等熱處理。在灰鑄鐵生產中,等溫淬火可用于機床導軌、發動機缸套、機體、耐磨平板等。
鑄件等溫淬火主要用來獲得貝氏體加殘余奧氏體基體組織。其工藝是將鑄件加熱到奧氏體化溫度,保溫后進行等溫淬火。提高奧氏體化溫度,會提高奧氏體含碳量,使形成上貝氏體的下限溫度降低,有利于保留一定數量的殘留奧氏體,從而改善材料的韌性。等溫淬火的溫度和時間相當嚴格,淬火溫度高和時間長會析出碳化物,降低材料的韌性;時間過短則貝氏體量不足,達不到設定的機械性能要求。
無論是白口鑄鐵或是灰鑄鐵經淬火后必須經過回火處理才能使用,回火的溫度不同,其材料的組織與性能也各不相同。經不同的溫度試驗得出:
回火溫度在550-560℃范圍內,組織與性能為:索氏體,保留淬火馬氏體痕跡,針狀均布,強度高,但脆性大。
回火溫度在570-580℃范圍內,組織與性能為:針狀組織與針間馬氏體碳化物顆粒粗大。
回火溫度在600℃左右,組織與性能為:馬氏體分解在原石墨周圍,由于滲碳體過熱分解,使索氏體嚴重粗化,針葉間僅殘留極少幾乎消失的細小點狀滲碳體顆粒。
回火溫度在大于600℃時,組織與性能為:珠光體充分分解,針狀組織消失,變成鐵素體+石墨。
上述幾種回火工藝都不十分理想。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鑄件貝氏體回火工藝,利用本發明一種鑄件貝氏體回火工藝來熱處理鑄件貝氏體,可以得到綜合性能良好的要求,達到高塑性、高韌性、高強度、高耐磨的指標,應用廣泛。
本發明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經試驗:高溫回火的溫度范圍520-540℃范圍內,將已淬火的白口鑄件與灰鐵鑄件分開,白口淬火鑄件回火取上限540℃;灰鐵淬火鑄件回火取下限520℃。白口淬火鑄件與灰鐵淬火鑄件分開回火。
本發明有益效果是:白口淬火鑄件與灰鐵淬火鑄件可以得到綜合性能良好的要求,達到高塑性、高韌性、高強度、高耐磨的指標,應用廣泛;回火工藝簡單,成本低,易于操作。
附圖說明
附圖為本發明回火工藝曲線圖
具體實施方式
高溫回火的溫度范圍520-540℃范圍內,將已淬火的白口鑄件與灰鐵鑄件分開,白口淬火鑄件回火取上限540℃;灰鐵淬火鑄件回火取下限520℃。白口淬火鑄件與灰鐵淬火鑄件分開回火。
實施例1:將已淬火的灰鐵鑄件放入回火爐中,緩慢的升溫(每小時升溫100℃)到520℃時,恒溫3小時后,降溫到200℃時,然后空冷。
實施例2:將已淬火的白口鑄件放入回火爐中,緩慢的升溫(每小時升溫100℃)到540℃時,恒溫4小時后,降溫到180℃時,然后空冷。
本發明有益效果是:白口淬火鑄件與灰鐵淬火鑄件可以得到綜合性能良好的要求,達到高塑性、高韌性、高強度、高耐磨的指標,應用廣泛;回火工藝簡單,成本低,易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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