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天然氣、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氣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67457.0 | 申請日: | 2010-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8039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3-21 |
| 發明(設計)人: | 王昊;余漢濤;種道文;姜建波;王春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3/83 | 分類號: | B01J23/83;C01B3/40 |
| 代理公司: | 青島發思特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馬俊榮 |
| 地址: | 255400 山東省淄博***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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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天然氣 二氧化碳 重整 合成氣 催化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天然氣、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氣用催化劑,其特征在于以氧化鋁為載體,以鎳為活性成分,稀土金屬氧化物為助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然氣、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氣用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NiO質量含量為4.0-12.0%,助劑La2O3質量含量為0.5-6.0%。
3.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天然氣、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氣用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首先制備氧化鋁載體,然后在載體上負載活性成分和助劑;
氧化鋁載體制備是將鋁質原料、粘結劑、造孔劑混合、成型、干燥后,進行煅燒制得;
其中:
田菁粉為造孔劑、占載體重量的0.5-5%,檸檬酸作粘結劑,占載體重量的2-5%;
成型后干燥溫度控制為80-110℃,干燥時間控制為4-24小時;
煅燒溫度控制為800-1100℃,煅燒時間控制在1-6小時。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天然氣、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氣用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煅燒溫度控制為850-1050℃,煅燒時間控制在2-5小時。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天然氣、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氣用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和助劑以浸漬方式實現負載。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天然氣、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氣用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和助劑通過使用鎳鑭鹽類溶液采用一次浸漬方式完成。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天然氣、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氣用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和助劑分別通過使用鎳、鑭鹽類溶液采用分別進行浸漬的兩次浸漬方式完成。
8.根據權利要求3、4、5、6或7所述的天然氣、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氣用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浸漬活性成分和助劑后的載體經干燥后焙燒制得催化劑。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天然氣、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氣用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浸漬后載體的干燥溫度為100-120℃。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天然氣、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氣用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焙燒溫度為450-800℃,時間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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