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改性自保溫復合外墻材料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265602.1 | 申請日: | 2010-08-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403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04 |
| 發明(設計)人: | 李寧;林平;陳亮;李志久;李奕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寧;林平 |
| 主分類號: | C04B28/14 | 分類號: | C04B28/14;C04B18/24;C04B18/26;C04B1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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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225500 江蘇省姜堰市***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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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改性 保溫 復合 外墻 材料 | ||
1.一種改性自保溫復合外墻材料,主要由富含石膏及粉煤灰的凝膠材料和水混合而成,其特征是該外墻材料中加入保溫材料和改性劑,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為:凝膠材料75%~84%,保溫材料0.2%~1.5%,改性劑3%~6%,水12%~18%,所述保溫材料為聚苯顆粒、稻殼、秸桿、木屑、膨脹珍珠巖中的一種或幾種混合,所述改性劑為常見鹽類化合物或常見鹽類化合物與鋁粉、PVC乳膠粉的混合物。
2.按權利要求1所述改性自保溫復合外墻材料,其特征是所述凝膠材料由石膏、粉煤灰、水泥、石灰組成,各組分在外墻材料中的重量百分比為:石膏23%~46%,粉煤灰22%~42%,水泥9%~15%,石灰2%~5%。
3.按權利要求1所述改性自保溫復合外墻材料,其特征是所述保溫材料中聚苯顆粒、膨脹珍珠巖直徑為0.2~3.0mm,稻殼和秸桿成碎片狀,其線性長度不大于15mm。
4.按權利要求1所述改性自保溫復合外墻材料,其特征是所述改性劑中各成分的重量百分比為:常見鹽類化合物80%~100%,鋁粉0%~10%,PVC乳膠粉0%~10%。
5.按權利要求1所述改性自保溫復合外墻材料,其特征是所述改性劑中的常見鹽類化合物為氯化鈉、氯化鈣、氯化銨、亞硫酸鈉和硅酸鈣中的一種或任意比例的幾種混合。
6.按權利要求1所述改性自保溫復合外墻材料,其特征是所述外墻材料中加入輕質骨料,該輕質骨料為陶粒,在外墻材料中的重量百分比為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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