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手機的摔倒監測方法及手機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65588.5 | 申請日: | 2010-08-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38556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1-05 |
| 發明(設計)人: | 顧瞻;顧建良 | 申請(專利權)人: | 惠州TCL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G08B21/0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君勝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44268 | 代理人: | 劉文求;彭輝劍 |
| 地址: | 516006 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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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手機 摔倒 監測 方法 | ||
1.一種基于手機的摔倒監測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A、所述手機實時獲取手機攜帶者的動作信號;
B、通過手機基帶模塊讀取所述動作信號,并將所述動作信號與一預定的門限值進行比較判斷,當所述動作信號超過該預定的門限值時,則判別為異常運動狀態并控制發出警報提示給所述手機攜帶者;
C、當發出警報提示超過一預定時間沒有得到手機攜帶者的取消警報提示操作,則通過所述手機將異常運動狀態警報信息及手機攜帶者當前的事故位置信息,自動發送至指定的監護接收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基于手機的摔倒監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A具體包括步驟:
A1、所述手機通過加速度傳感器模塊實時監測手機攜帶者的加速度變化情況;
A2、當手機攜帶者因運動發生加速度變化時,通過加速度傳感器模塊將所述運動發生的加速度變化轉為動作信號,并通過發中斷的方式通知基帶模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基于手機的摔倒監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B還包括步驟:當判斷出所述動作信號未超過一預定的門限值時,則判定為正常動作,不作報警處理。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基于手機的摔倒監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C還包括步驟:當發出警報信息在一預定時間內得到手機攜帶者的取消警報操作,手機則停止報警流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基于手機的摔倒監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C還包括步驟:通過手機的GPS模塊獲取手機攜帶者當前的事故位置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基于手機的摔倒監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C還包括步驟:在無法接收到GPS信號的地方通過AGPS,利用所述手機所處當前基站信息,配合GPS衛星進行模糊定位手機攜帶者當前的事故位置信息。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基于手機的摔倒監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C進一步包括步驟:將異常運動狀態警報信息及手機攜帶者當前的事故位置信息通過短信或GPRS通信鏈路通知到指定的監護人或監護中心設備。
8.一種手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帶模塊、射頻模塊、加速度傳感器模塊和GPS模塊;
所述加速度傳感器模塊與所述基帶模塊連接,用于實時獲取手機攜帶者的動作信號,并將所述動作信號發送至所述基帶模塊;
所述GPS模塊與所述基帶模塊連接,用于實時獲取手機攜帶者當前位置信息,并將所述位置信息發送至所述基帶模塊;
所述基帶模塊,用于讀取所述動作信號,并將所述動作信號與一預定的門限值進行比較判斷,當所述動作信號超過該預定的門限值時,則判別為異常運動狀態并控制發出警報提示給所述手機攜帶者;
所述射頻模塊與所述基帶模塊連接,用于當發出警報提示超過一預定時間沒有得到手機攜帶者的取消警報提示操作,則將異常運動狀態警報信息及手機攜帶者當前的事故位置信息,自動發送至指定的監護接收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速度傳感器模塊為三軸加速度傳感器。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帶模塊包括:
接收單元,用于讀取所述動作信號;
比較判斷單元,用于將所述動作信號與一預定的門限值進行比較判斷,當所述動作信號超過該預定的門限值時,則判別為異常運動狀態;當判斷出所述動作信號未超過一預定的門限值時,則判定為正常動作,不作報警處理;
警報控制單元,用于當發出警報提示超過一預定時間沒有得到手機攜帶者的取消警報提示操作,則自動控制所述射頻模塊將異常運動狀態警報信息及手機攜帶者當前的事故位置信息,發送至指定的監護接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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