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蓄熱式焚化爐之殘留廢氣推進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254455.8 | 申請日: | 2010-08-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745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3-14 |
| 發明(設計)人: | 施麗興 | 申請(專利權)人: | 昆山巨閎機械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G7/06 | 分類號: | F23G7/06 |
| 代理公司: | 昆山四方專利事務所 32212 | 代理人: | 盛建德 |
| 地址: | 215300 ***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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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蓄熱 焚化爐 殘留 廢氣 推進 裝置 | ||
1.一種蓄熱式焚化爐之殘留廢氣推進裝置,蓄熱式焚化爐包括第一、二蓄熱床,該第一、二蓄熱床分別設有第一、二入口通道(31、32),殘留廢氣推進裝置設于蓄熱式焚化爐內,其特征在于:殘留廢氣推進裝置包括:
一廢氣導引通道(10),該廢氣導引通道(10)兩端分別與第一、二蓄熱床的第一、二入口通道(31、32)連通,該廢氣導引通道(10)兩端分別設有第一、二控制閥(11、12),該第一、二控制閥(11、12)可分別控制廢氣導引通道(10)與第一、二蓄熱床的第一、二入口通道(31、32)的通斷,該廢氣導引通道(10)上還設有一進出氣口(13);
一廢氣推進室(20),以使用方向為基準,其底端與廢氣導引通道(10)的進出氣口(13)連通,該廢氣推進室(20)內部動密封設有一能夠運動的氣壓板(2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蓄熱式焚化爐之殘留廢氣推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廢氣推進室(20)內部動密封設有一能夠運動的氣壓板(21)的結構為:廢氣推進室(20)內設有一氣缸(22),該氣缸(22)缸體與廢氣推進室(20)頂端固定,氣缸(22)活塞桿與氣壓板(21)上端固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蓄熱式焚化爐之殘留廢氣推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廢氣推進室(20)內部動密封設有一能夠運動的氣壓板(21)的結構為:廢氣推進室(20)底端與廢氣導引通道(10)的進出氣口(13)背面形成一密封空間,該密封空間內固設有氣缸(22)和第一惰輪(23),還設有至少兩根拉繩(26)、第二惰輪(24)和兩個定滑輪(25),其中,該第二惰輪(24)固設在廢氣推進室(20)頂部的一端,兩個定滑輪(25)能夠轉動設于廢氣推進室(20)頂部的另一端;兩根拉繩(26)一端均與氣缸(22)活塞桿固連,拉繩(26)另一端依次繞過第一惰輪(23)與第二惰輪(24),進一步分別繞過兩個定滑輪(25)并向下固連氣壓板(2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蓄熱式焚化爐之殘留廢氣推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廢氣推進室(20)內部動密封設有一能夠運動的氣壓板(21)的結構為:廢氣推進室(20)底端與廢氣導引通道(10)的進出氣口(13)背面形成一密封空間,該密封空間內固設有氣缸(22)和第一惰輪(23),還設有至少一根拉繩(26)和第二惰輪(24),其中,該第二惰輪(24)固設在廢氣推進室(20)頂部的一端,氣壓板(21)一端與廢氣推進室(20)一端側壁密封鉸接,氣壓板(21)另一端始終動密封緊頂廢氣推進室(20)另一端;拉繩(26)一端與氣缸(22)活塞桿固連,拉繩(26)另一端依次繞過第一、二惰輪最終與氣壓板(21)另一端固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蓄熱式焚化爐之殘留廢氣推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廢氣導引通道(10)呈狹長空心矩形管狀。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蓄熱式焚化爐之殘留廢氣推進裝置,其特征是:氣壓板(21)另一端始終動密封緊頂廢氣推進室(20)另一端的結構為:所述廢氣推進室(20)另一端設有以氣壓板(21)鉸接軸為圓心以氣壓板(21)兩端長度為半徑的圓弧形止頂面(27),氣壓板(21)另一端密封緊頂于該圓弧形止頂面(27)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蓄熱式焚化爐之殘留廢氣推進裝置,其特征是:廢氣推進室(20)底端與廢氣導引通道(10)的進出氣口(13)連通的結構為:廢氣推進室(20)底端設有若干進出氣孔,廢氣導引通道(10)的進出氣口(13)恰完全覆蓋該若干進出氣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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