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短信下發方法和短信中心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251909.6 | 申請日: | 2010-08-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17687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15 |
| 發明(設計)人: | 陳思中;黃挺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14 | 分類號: | H04W4/14;H04W88/1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孫寶海 |
| 地址: | 100032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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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短信 下發 方法 中心 | ||
1.一種短信下發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短信中心收到前一條下發短信的響應后,根據預定條件延遲下發待發隊列中的短信;
延遲結束后,所述短信中心繼續下發待發隊列中的短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短信下發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據預定條件延遲下發待發隊列中的短信的步驟包括:
判斷所述前一條下發短信中攜帶的Message_Count是否為0,如果所述Message_Count字段為0,則延遲下發待發隊列中的短信,如果所述Message_Count字段不為0,則立即下發待發隊列中的短信。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短信下發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預定條件延遲下發待發隊列中的短信的步驟包括:
不對所述前一條下發短信中攜帶的MessageCount值進行判斷,直接啟動延遲下發待發隊列中的短信。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短信下發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短信中心在延遲期間不判斷所述待發隊列中是否有待發短信。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短信下發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根據被叫歸屬的MSC/MSCe的不同配置不同的延遲時長。
6.一種短信中心,其特征在于,包括:
延遲控制模塊,用于收到前一條下發短信的響應后,根據預定條件向短信下發模塊發送延遲下發指令,在延遲結束后,向所述短信下發模塊發送啟動下發指令;
短信下發模塊,用于發送待發隊列中的短信;當收到所述延遲下發指令后,延遲下發待發隊列中的短信;當收到所述啟動下發指令后,繼續下發待發隊列中的短信。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短信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延遲控制模塊判斷所述前一條下發短信中攜帶的Message_Count是否為0,如果所述Message_Count字段為0,則向所述短信下發模塊發送延遲下發指令,如果所述Message_Count字段不為0,則不向所述短信下發模塊發送延遲下發指令。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短信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延遲控制模塊收到前一條下發短信的響應后,不對所述前一條下發短信中攜帶的MessageCount值進行判斷,直接向所述短信下發模塊發送延遲下發指令。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短信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短信下發模塊在延遲期間不判斷所述待發隊列中是否有待發短信。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短信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延遲控制模塊根據被叫歸屬的MSC/MSCe的不同配置不同的延遲時長,所述延遲時長結束后,向所述短信下發模塊發送啟動下發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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