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帶有鎖定鉤的電接觸器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010246915.2 | 申請日: | 2010-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24289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22 |
| 發(fā)明(設計)人: | 戴維·P·奧里斯;威廉·C·范斯凱奧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泰科電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R13/428 | 分類號: | H01R13/4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葛飛 |
| 地址: | 美國賓夕***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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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帶有 鎖定 接觸器 | ||
1.一種電接觸器(14),包括從接觸端(24)到端接端(28)延伸一定長度的主體(48)、延伸過所述主體的所述長度的至少一部分的通道(54),該主體包括在所述接觸端和所述端接端之間延伸的基部(52),以及連接到所述基部的鎖定鉤(72),其特征在于:
該鎖定鉤從接合端(74)延伸到鎖定端(76),該鎖定鉤在沿著所述鎖定鉤定位在所述接合端和所述鎖定端之間的樞轉點(84)處被連接到所述主體的基部,該鎖定鉤能夠在鎖定位置和解鎖位置之間圍繞所述樞轉點樞轉,當所述鎖定鉤在所述鎖定位置上時,所述鎖定鉤的接合端延伸到所述主體的通道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接觸器,其中該通道沿著中心縱軸(50)延伸過該主體的所述長度,該通道至少部分地由所述主體的內壁(58)限定,當所述鎖定鉤在所述鎖定位置上時,所述鎖定鉤的接合端與延伸到所述內壁相比更靠近所述中心縱軸延伸。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接觸器,其中所述鎖定鉤的接合端包括接合表面,該接合表面配置為通過移除工具(82)進行接合,該移除工具被插入所述主體的所述通道內用于將所述鎖定鉤從所述鎖定位置移動到所述解鎖位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接觸器,其中該主體包括至少部分地限定該通道的內壁(58),以及與該內壁相對的外壁(62),當所述鎖定鉤在所述鎖定位置時,所述鎖定鉤的接合端從所述樞轉點向內延伸越過該主體的內壁,當所述鎖定鉤在所述鎖定位置時,該所述鎖定鉤的鎖定端從所述樞轉點向外延伸越過該主體的外壁。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接觸器,其中所述通道沿著中心縱軸(50)延伸過該主體的所述長度,該主體包括外壁(62),當所述鎖定鉤在所述鎖定位置時,所述鎖定鉤的鎖定端的至少一部分與遠離所述外壁延伸相比更遠離中心縱軸延伸。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接觸器,其中所述鎖定鉤能夠從所述鎖定位置彈性地移動到所述解鎖位置以防止所述鎖定鉤的偏置。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接觸器,其中當所述鎖定鉤在所述解鎖位置時,所述鎖定鉤的鎖定端近似與所述主體的所述基部的相鄰部分(106)共面延伸。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接觸器,其中該主體的基部包括由開口表面(88)限定的開口(86),所述鎖定鉤在所述樞轉點處被連接到開口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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