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治療煙霧吸入性肺損傷的藥物組合物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44246.5 | 申請日: | 2010-08-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977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01 |
| 發明(設計)人: | 孫磊;安輝;劉晉祎;李代波;曹佳;陳雪梅;王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軍醫大學 |
| 主分類號: | A61K31/727 | 分類號: | A61K31/727;A61K31/573;A61K31/198;A61K9/12;A61P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逯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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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治療 煙霧 吸入 損傷 藥物 組合 | ||
1.一種用于治療煙霧吸入性肺損傷的藥物組合物,包括:地塞米松、N-乙酰半胱氨酸和肝素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地塞米松、N-乙酰半胱氨酸和肝素鈉的質量比為1∶0.4~10∶0.4~2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地塞米松、N-乙酰半胱氨酸和肝素鈉的質量比為1∶0.7~5∶0.7~1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地塞米松、N-乙酰半胱氨酸和肝素鈉的質量比為1∶1~4∶1~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藥學上可接受的載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藥學上可接受的載體為含水介質。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含水介質為生理鹽水。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藥物組合物為液體制劑。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藥物組合物為氣霧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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