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流動式通信營業廳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40359.8 | 申請日: | 2010-07-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764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2-16 |
| 發明(設計)人: | 趙小標 | 申請(專利權)人: | 無錫濱達工業創意設計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9/00 | 分類號: | G07F19/00;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杭州裕陽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21 | 代理人: | 肖平安 |
| 地址: | 214074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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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流動 通信 營業廳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通信營業廳,尤其涉及一種流動式通信營業廳。
背景技術
目前在我國國內,通信領域的營業廳,如移動營業廳、聯通營業廳、電信營業廳等,一般都是在某個固定場所,其客戶必須前往該固定場所的營業廳才能辦理相關業務,繳納相關費用。這樣對于客戶來說非常不方便,也不利于通信運營商更好地為客戶提供方便便捷的服務。
因此,如果能夠發明一種流動式的通信營業廳,可以在人流量非常大的商業場所放置一些流動式的通信營業廳,則能為各運營商在商業場所的巨大人流量下帶來大量通信業務,也極大的方便了大家辦理相關業務。
發明內容
本發明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通信營業廳都是設置在固定場所,使得各通信運營商不能根據市場需求來及時調整營業廳的位置,不能提供更好的服務質量和滿足日益增長的用戶需求的缺點,而提供了一種既為運營商帶來大量通信業務,又極大方便了大家辦理相關業務的流動式通信營業廳。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
流動式通信營業廳,包括流動車體,在流動車體車廂內設有通信運營商營業區,所述的通信運營商營業區內設有運營商管理平臺和無線信號收發終端,無線信號收發終端與后臺服務器端通過無線通信網絡進行數據交換。
作為優選,所述的運營商管理平臺和無線信號收發終端之間連接有數據交換器和調制解調器。
作為優選,所述的無線信號收發終端包括指令接收單元、指令判斷單元、指令處理單元和結果輸出單元,所述指令判斷單元、指令處理單元和結果輸出單元的操作是通過與后臺服務器端進行無線傳輸數據交換來實現的。
作為優選,所述的運營商管理平臺上連接有顯示裝置、打印裝置、視頻監控裝置、自助繳費裝置和售后評價裝置。
作為優選,所述的后臺服務器端包括賬號服務器、內容服務器、廣告服務器和信息更新處理器。
本發明由于采用了以上技術方案,具有顯著的技術效果:由于運營商管理平臺和無線信號收發終端均設在流動車體車廂內,使得移動辦公成為可能,極大地方便了廣大用戶,客戶繳費辦理相關業務等非常方便,也有利于通信運營商更好地為客戶提供方便便捷的服務。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1和圖2與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實施例流動式通信營業廳,包括流動車體1,在流動車體1車廂內設有通信運營商營業區2,所述的通信運營商營業區2內設有運營商管理平臺3和無線信號收發終端4,無線信號收發終端4與后臺服務器端5通過無線通信網絡進行數據交換。
運營商管理平臺3和無線信號收發終端4之間連接有數據交換器6和調制解調器7。
無線信號收發終端4包括指令接收單元41、指令判斷單元42、指令處理單元43和結果輸出單元44,所述指令判斷單元42、指令處理單元43和結果輸出單元44的操作是通過與后臺服務器端5進行無線傳輸數據交換來實現的。
運營商管理平臺3上連接有顯示裝置31、打印裝置32、視頻監控裝置33、自助繳費裝置34和售后評價裝置35。
后臺服務器端5包括賬號服務器51、內容服務器52、廣告服務器53和信息更新處理器54。
總之,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凡依本發明申請專利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皆應屬本發明專利的涵蓋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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