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焚燒飛灰水泥窯協同處置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230411.1 | 申請日: | 2010-07-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13785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15 |
| 發明(設計)人: | 鄭慧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慧 |
| 主分類號: | C04B7/26 | 分類號: | C04B7/26 |
| 代理公司: | 浙江凱麥律師事務所 33218 | 代理人: | 甘為民;田钚 |
| 地址: | 310012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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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焚燒 水泥 協同 處置 工藝 | ||
1.一種焚燒飛灰水泥窯協同處置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a對焚燒飛灰進行2~3次水洗處理;
b焚燒飛灰經水洗處理后在飛灰脫水裝置中脫水得到飛灰濾餅,飛灰濾餅的含水率為25%~30%,氯離子濃度為0.3~0.6%;
c將步驟a產生的水洗廢水經碳化-混凝沉淀工藝處理后得到廢水處理沉淀物;
d廢水處理沉淀物與飛灰濾餅按比例摻入水泥生料,作為水泥熟料的生產原料;
e水泥熟料的生產原料在1100℃~1450℃的高溫條件下進行煅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a中焚燒飛灰水洗處理按質量比為3∶1~10∶1的水灰比進行水洗。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a中水洗處理采用逆流操作即第三次水洗濾液進入2#水洗釜,第二次水洗濾液進入1#水洗釜,第一次水洗濾液排入配套的污水處理設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飛灰脫水裝置采用帶式壓濾、板框壓濾、離心脫水或真空抽濾方式中的任何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廢水處理沉淀物與飛灰濾餅的混合物以1%~5%的比例摻入到水泥生料中。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碳化-混凝沉淀工藝指水洗廢水中通入CO2反應,以降低水洗廢水中的SS和重金屬Pb的濃度。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CO2來源采用水泥窯煙道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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