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移動終端以及利用該移動終端進行通信提示的方法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010230085.4 | 申請日: | 2010-07-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331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25 |
| 發(fā)明(設計)人: | 馬文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聯(lián)想(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逯長明;王寶筠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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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移動 終端 以及 利用 進行 通信 提示 方法 | ||
1.一種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兩個標識模塊;
存儲模塊,用于存儲通信提示信息與所述標識模塊的對應關系;
通信管理模塊,用于在所述至少兩個標識模塊中的第一標識模塊接收到通信請求時,從所述存儲模塊中獲得與所述第一標識模塊對應的通信提示信息;
提示模塊,用于根據(jù)與所述第一標識模塊對應的所述通信提示信息提示所述移動終端的用戶所述第一標識模塊被請求進行通信。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設置模塊,用于預先為所述移動終端中的至少兩個標識模塊的第一標識模塊設置通信提示信息;
所述存儲模塊,還用于存儲所述通信提示信息。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請求的類型包括語音接收請求、短信接收請求、視頻接收請求中的一種或者多種的組合。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設置模塊還用于根據(jù)所述通信請求的類型為所述第一標識模塊設置通信提示信息。
5.根據(jù)權利要求1-4任意一項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提示信息包括提示方式和與提示方式對應的提示參數(shù)。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選擇模塊,用于依據(jù)所述提示方式,選擇對應的提示模塊,并指示所述提示模塊依據(jù)所述提示參數(shù)進行提示。
7.一種通信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至少兩個標識模塊的終端中,該方法包括:
存儲通信提示信息與所述標識模塊的對應關系;
在所述至少兩個標識模塊中的第一標識模塊接收到通信請求時獲得與所述第一標識模塊對應的通信提示信息;
根據(jù)與所述第一標識模塊對應的所述通信提示信息提示所述移動終端的用戶所述第一標識模塊被請求進行通信。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移動終端存儲通信提示信息與所述標識模塊的對應關系之前還包括:
為所述移動終端中的標識模塊設置通信提示信息。
9.根據(jù)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提示信息包括提示方式和與提示方式對應的提示參數(shù)。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依據(jù)所述提示方式,選擇所述終端中對應的提示模塊,并指示所述提示模塊依據(jù)所述提示參數(shù)進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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