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音樂播放的控制方法及音樂播放終端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228020.6 | 申請日: | 2010-07-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95799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24 |
| 發明(設計)人: | 劉川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H04R3/00;H03K17/78;H03K17/94;G11C7/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吳孟秋 |
| 地址: | 518057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音樂 播放 控制 方法 終端 | ||
1.一種音樂播放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耳機中的光接近感應傳感器感測到其有效感應范圍內有物體,觸發所述耳機向音樂播放終端發送控制信號,其中,所述控制信號用于指示感測到所述物體的光接近感應傳感器;
所述音樂播放終端根據接收到的所述控制信號及接收到所述控制信號的時間,確定所述物體在預設時間段的運動軌跡,并執行與所述運動軌跡對應的控制指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音樂播放終端根據接收到的所述控制信號及接收到所述控制信號的時間,確定所述物體在所述預設時間段的運動軌跡包括:
所述音樂播放終端根據所述控制信號確定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是位于所述耳機的左耳機或右耳機;
所述音樂播放終端根據在所述預設時間段內接收到各個所述控制信號的時間以及觸發各個所述控制信號的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的位置確定所述物體的運動軌跡。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運動軌跡包括以下之一:所述物體從所述左耳機中的一個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移動到所述左耳機中的另一個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所述物體從所述右耳機中的一個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移動到所述右耳機中的另一個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所述物體長時間在一個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的有效感應范圍內、所述物體長時間在多個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的有效感應范圍內。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音樂播放終端執行與所述運動軌跡對應的所述控制指令包括以下之一:
在所述物體從所述左耳機中的一個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移動到所述左耳機中的另一個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的情況下,執行的所述控制指令為切換音樂或者調整音量;
在所述物體從所述右耳機中的一個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移動到所述右耳機中的另一個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的情況下,執行的所述控制指令為切換音樂或者調整音量;
在所述物體長時間在一個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的有效感應范圍內的情況下,若所述音樂播放終端處于停止播放音樂狀態,則執行的所述控制指令為播放音樂,若所述音樂播放終端處于播放音樂狀態,則執行的所述控制指令為停止播放音樂;
在所述物體長時間在兩個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的有效感應范圍內的情況下,若所述音樂播放終端處于鎖定狀態,則執行的所述控制指令為解鎖所述音樂播放終端,若所述音樂播放終端處于解鎖狀態,則執行的所述控制指令為鎖定所述音樂播放終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指令包括至少以下之一:
播放下一首音樂、播放上一首音樂、音量升高、音量降低、播放音樂、停止播放音樂、鎖定、解鎖。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音樂播放終端執行與所述運動狀態對應的所述控制指令之后,還包括:
所述音樂播放終端向所述耳機發送操作結束提示音。
7.一種音樂播放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耳機,所述耳機包括:光接近感應傳感器,用于感測其有效感應范圍內的物體,在感測到所述物體后觸發所述耳機向識別模塊發送控制信號,其中,所述控制信號用于指示感測到所述物體的光接近感應傳感器;
所述識別模塊,用于根據在預設時間段內接收到的所述控制信號及接收到所述控制信號的時間確定所述物體的運動軌跡;以及
執行模塊,用于執行與所述運動軌跡對應的控制指令。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機包括左耳機和右耳機,在所述左耳機和所述右耳機中分別設置有兩個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其中,兩個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與所述左耳機或者所述右耳機的中心在一條直線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識別模塊還用于根據所述控制信號確定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是位于所述左耳機或所述右耳機,再根據接收到各個所述控制信號的時間以及觸發各個所述控制信號的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的位置確定所述物體的運動軌跡。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耳機或者所述右耳機中的兩個所述光接近感應傳感器能夠以所述中心為軸旋轉。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010228020.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礦用皮帶訂扣電錘
- 下一篇:快速哈達瑪變換裝置及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