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含有(近)橢圓等手動軌跡的運動器械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27411.6 | 申請日: | 2010-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098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11 |
| 發明(設計)人: | 孟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孟杰 |
| 主分類號: | A63B22/00 | 分類號: | A63B22/00;A63B22/02;A63B22/04;A63B22/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57421 黑龍江省寧安市東***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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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含有 橢圓 手動 軌跡 運動 器械 | ||
1.一種含有(近)橢圓等手動軌跡的運動器械,它由機架1、至少一個通過(機架1)上的擺軸2及軸套3樞接在機架上的手動擺桿4,把手機構5等組成,其特征是:把手機構5直接或間接地處在手動擺桿4之上,把手機構5既可隨手動擺桿4一起繞擺軸2做擺轉運動,又可沿/繞手動擺桿4進行向心(近于向擺軸2的軸心方向)與離心(近于離開擺軸2的軸心方向)的往復運動,從而可使把手機構5及持握把手機構的手臂做更適于人體的(近似)橢圓、(近似)圓等復合軌跡的運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器械,其特征是:可設左右兩套手動擺桿41、42及左右把手機構51、52等,左右把手機構51、52可彼此獨立地進行前述的更適于人體的橢圓、圓、近似橢圓、圓等軌跡的運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器械,其特征是:可設左右兩套手動擺桿41、42及左右把手機構51、52等,左右把手機構51、52在均進行前述的更適于人體的橢圓、圓、近似橢圓、近似圓等軌跡的運動時,左右把手機構51、52之間恰可形成此進彼退;此起彼伏;此退彼進;此伏彼起等的交互進退、交互起伏的(反向)同步聯動的關系狀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器械,其特征是:把手機構可在第二運動機構6的直接、間接帶動下進行前述的更適于人體的橢圓、圓、近似橢圓、圓等軌跡的運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器械,其特征是:第二運動機構可為:曲軸曲柄機構;其它連桿聯動機構;轉輪機構;拉索機構;金屬彈簧;氣動彈簧等。
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運動器械,其特征是:第二運動機構可由電動機構直接、間接驅動。
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運動器械,其特征是:第二運動機構可由腳動機構7,或其它人體運動機構直接、間接驅動。
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運動器械,其特征是:通過第二運動機構及其它運動機構的聯合帶動可形成做橢圓、圓、近似橢圓、圓等軌跡運動的把手機構5與同時可進行橢圓、圓、近似橢圓、圓等軌跡運動的腳動機構7等之間,從而也使通過把手機構5及腳動機構7等進行運動的手臂與腳腿之間可形成:此進彼退;此起彼伏;此退彼進;此伏彼起等的交互進退、交互起伏的(反向)同步協調聯動的關系狀態。
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運動器械,其特征是:其運動軌跡、運動方式及其結構形式可應用于現有的手臂運動的器械之上,也可應用于現有的腳腿運動的器械之上,還可應用于各類手腳聯動形式的運動器械之上,如應用于跑步機、健身車、踏步機、樓梯機、橢圓機等之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運動器械,其特征是:當將上述結構與運動方式應用于橢圓機、含手動擺動運動臂結構的健身車等器械中時,把手機構5可設于橢圓機及健身車的擺動運動臂8之上,腳動機構7可為踏板9等機構;第二運動機構6可為踏板9帶動的踏板連桿61;根據需要,第二運動機構6可為腳動滾輪10(或踏板9)直接、間接帶動的曲軸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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