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移動終端及其控制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22495.4 | 申請日: | 2010-07-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04600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4-06 |
| 發明(設計)人: | 鄭系淑;趙庭沃;梁昇顯;趙喜永 | 申請(專利權)人: | LG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6F3/048 | 分類號: | G06F3/048;G06F3/041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夏凱;謝麗娜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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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移動 終端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種移動終端,包括:
觸摸屏;以及
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被配置成,當所述移動終端處于鎖定狀態時,通過模糊待機圖像來在所述觸摸屏上顯示所述待機圖像,并且當所述移動終端不處于所述鎖定狀態時,通過不模糊所述待機圖像來在所述觸摸屏上顯示所述待機圖像,
其中,響應于在所述觸摸屏上執行規定的觸摸手勢來釋放所述鎖定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規定的觸摸手勢包括:以等于或大于預定距離的距離來執行的觸摸和拖動操作。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觸摸和拖動操作包括至少一次往復運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規定的觸摸手勢包括根據規定的形式執行的觸摸和拖動操作。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預定的觸摸手勢包括:通過用指示器接觸所述觸摸屏并且在所述觸摸屏上的預定區域內或所述預定區域之外的區域進行摩擦來執行的觸摸和拖動操作。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模糊所述待機圖像包括:模糊所述待機圖像的第一部分,而不模糊所述待機圖像的第二部分。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進一步被配置成,當在所述鎖定狀態期間發生規定的事件時,在不進行模糊的情況下,在所述觸摸屏上顯示與所述規定的事件相關聯的事件窗口,并且其中,所述控制單元在規定的持續時間之后模糊所述事件窗口。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進一步被配置成,當在所述鎖定狀態期間發生規定的事件時,通過模糊所述事件窗口來顯示與規定事件相關聯的事件窗口,并且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進一步被配置成,響應于在所述觸摸屏上執行的規定的觸摸和拖動操作而不再模糊所述事件窗口。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進一步被配置成,當與所述觸摸屏接觸以執行所述規定的觸摸和拖動操作的指示器不再與所述觸摸屏接觸時,不再模糊所述事件窗口。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進一步被配置成,當用于執行所述規定的觸摸和拖動操作的指示器不再與所述觸摸屏接觸時,逐漸地模糊所述事件窗口。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進一步包括:用戶輸入單元,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進一步被配置成,當操縱所述用戶輸入單元的鍵按鈕時,保持所述鎖定狀態并且不再模糊所述待機圖像。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進一步被配置成,當不再操縱所述鍵按鈕時,模糊所述待機圖像。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進一步被配置成,當操縱所述用戶輸入單元時逐漸地不再模糊所述待機圖像,并且當不再操縱所述用戶輸入單元時,逐漸地模糊所述待機圖像。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進一步被配置成,識別所述規定的觸摸手勢,并且在所述鎖定狀態期間,不識別任何其它觸摸或觸摸手勢。
15.一種控制移動終端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進入所述移動終端的鎖定狀態;
模糊在所述移動終端的觸摸屏上顯示的待機圖像;
當在所述觸摸屏上執行規定的觸摸手勢時,釋放所述鎖定狀態;以及
當釋放所述鎖定狀態時,不再模糊所述待機圖像。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規定的觸摸手勢包括:以等于或大于預定距離的距離來執行的觸摸和拖動操作。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觸摸和拖動操作包括至少一次往復運動。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規定的觸摸手勢包括:根據規定的形式來執行的觸摸和拖動操作。
19.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預定的觸摸手勢包括:通過用指示器接觸所述觸摸屏并且在所述觸摸屏上的預定區域內或所述預定區域之外的區域進行摩擦來執行的觸摸和拖動操作。
20.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模糊所述待機圖像包括:模糊所述待機圖像的第一部分,而不模糊所述待機圖像的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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