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橫向傳導雷電保護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221477.4 | 申請日: | 2010-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362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1-05 |
| 發明(設計)人: | Y·N·門德斯埃爾南德斯;R·勒斯納 | 申請(專利權)人: | 通用電氣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3D11/00 | 分類號: | F03D11/00;H01T19/00;B64D45/0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嚴志軍;譚祐祥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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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橫向 傳導 雷電 保護 系統 | ||
1.一種翼型件雷電保護系統(LPS)(50),包括:
玻璃增強纖維或碳增強的風力渦輪機葉片或飛機機翼,其包括末梢區(12)、吸力側(18)、壓力側(20)、前緣(14)以及后緣(16);
由電傳導性或半傳導性材料制成的大體上平坦的薄片、網狀物或箔片(62)設置在所述末梢區(12)的內部,或伸向轉子葉片根部,并且位于所述吸力側(18)和所述壓力側(20)之間,使得該薄片(62)形成導致閃電放電附著于所述末梢區(12)的電場控制機構,以及
與所述薄片(62)成電氣連通或電化連接的電氣傳導性或半傳導性路徑,使得所述電場控制機構和該路徑一起起作用,以通過控制在所述末梢區(12)中由雷擊導致的電場來保護所述風力渦輪機葉片或飛機機翼免遭由于所述風力渦輪機葉片或飛機機翼的所述末梢區(12)中的雷擊造成的損壞。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PS(50),其特征在于,所述路徑設置成緊鄰所述渦輪機葉片或飛機機翼的所述前緣(14)和后緣(16),但又從所述前緣(14)和后緣(16)移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PS(50),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體上平坦的薄片(62)沿所述渦輪機葉片或飛機機翼的所述前緣(14)與所述后緣(16)中的至少一個向內延伸,大體上到達所述葉片根部,以形成所述電氣傳導性或半傳導性路徑的至少一部分。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PS(50),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體上平坦的薄片(62)延伸超出所述渦輪機葉片或飛機機翼的所述末梢區(12)的所述后緣(16),以提供實質上偏移的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PS(50),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體上平坦的薄片(62)的外周邊與所述渦輪機葉片或飛機機翼末梢區(12)的至少一部分大體上平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PS(50),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氣傳導性或半傳導性路徑設置成緊鄰所述渦輪機葉片或飛機機翼的所述前緣(14)和后緣(16),但又從所述前緣(14)和后緣(16)移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PS(50),其特征在于,所述LPS(50)還包括覆蓋或埋入所述風力渦輪機葉片或飛機機翼的所述末梢區(12)、并完全封裝所述末梢區(12)以限定法拉第籠區域的傳導性或半傳導性材料。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LPS(50),其特征在于,所述LPS(50)還包括傳導性或半傳導性或非傳導性材料的涂層,該涂層覆蓋或埋入所述風力渦輪機葉片或飛機機翼的剩余部分。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PS(50),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體上平坦的薄片(62)僅在所述薄片(62)的所述外周邊處附接到所述風力渦輪機葉片或飛機機翼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PS(50),其特征在于,所述LPS(50)還包括至少一個橫向應力釋放傳導性或半傳導性路徑、網狀物或箔片,所述路徑、網狀物或箔片設置在所述吸力側(18)和壓力側(20)之間,并構造成降低當閃電電流流過所述LPS(50)時在平行的傳導件中觀察到的電氣動態作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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