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完全可降解的竹微結構單元和聚乳酸生物質復合材料及其制造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18551.7 | 申請日: | 2010-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062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08 |
| 發明(設計)人: | 郭文靜;王正;常亮;余雁;任一萍;高黎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C08L1/02 | 分類號: | C08L1/02;C08L67/04;B29C43/5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新智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00 | 代理人: | 朱麗華 |
| 地址: | 100091***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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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完全 降解 微結構 單元 乳酸 生物 復合材料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種完全可降解的竹微結構單元和聚乳酸生物質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是由竹微結構單元與可生物降解的聚乳酸塑料復合制成的復合材料;其中,竹微結構單元與聚乳酸塑料重量百分比為:竹微結構單元材料60~90%;聚乳酸40~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完全可降解的竹微結構單元和聚乳酸生物質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復合材料是將按比例量稱重的竹微結構單元與聚乳酸塑料于高速混合機中混合,通過加熱至聚乳酸粒料完全熔融后與竹微結構單元均勻混合再冷卻后得到的產品。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完全可降解的竹微結構單元和聚乳酸生物質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熱是指竹微結構單元與聚乳酸塑料于高速混合機中混合磨擦發熱或輔以外部加熱。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完全可降解的竹微結構單元和聚乳酸生物質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在竹微結構單元與聚乳酸塑料于高速混合機中混合時加入總重量的1~2%相容劑。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完全可降解的竹微結構單元和聚乳酸生物質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相容劑為聚四氟乙烯改性聚乙烯或馬來酸化聚丙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完全可降解的竹微結構單元和聚乳酸生物質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隨著對板材耐水性和內結合強度要求值越高,添加聚乳酸塑料的比例則越大。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完全可降解的竹微結構單元和聚乳酸生物質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竹微結構單元為竹纖維、竹刨花或竹纖維長絲。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完全可降解的竹微結構單元和聚乳酸生物質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竹微結構單元為竹刨花,復合材料中竹刨花與聚乳酸塑料重量百分比為:竹刨花75~65%;聚乳酸25~35%。
9.一種完全可降解的竹微結構單元和聚乳酸生物質復合材料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方法步驟如下:
(1)將竹材或竹材加工剩余物通過削片制成長2cm~6cm、寬1cm~5cm的竹片,由加工設備制備出竹微結構單元,然后干燥;
(2)將步驟1得到的竹微結構單元與聚乳酸塑料按重量百分比為60∶40至90∶10的比例稱重后,放入一種至少四個帶有攪拌葉片的高速混合機中進行混合;
(3)啟動高速混合機,使其達到1200rpm以上,工作溫度升高至160℃以上,至聚乳酸粒料完全熔融后與竹微結構單元均勻混合,放出混合料;
(4)冷卻至約50℃以下,收集待用;
(5)再經熱壓或模壓制成預制材,其中熱壓工藝條件:溫度150℃~200℃,壓力1~6Mpa,時間5~30min。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完全可降解的竹微結構單元和聚乳酸生物質復合材料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由加工設備制備出的竹微結構單元包括:經刨片機制備出竹刨花;或用熱磨機制備出竹纖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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