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切碎機組件的主動剝離器元件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18222.2 | 申請日: | 2010-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342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1-05 |
| 發明(設計)人: | D·羅曼諾維奇 | 申請(專利權)人: | 斐樂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2C18/06 | 分類號: | B02C18/06;B02C18/1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蔣旭榮 |
| 地址: | 美國伊***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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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切碎 機組 主動 剝離 元件 | ||
1.一種切碎機組件,所述切碎機組件包括:
多個切刀元件,這些切刀元件以間隔開的方式來布置,設置成切碎物品;以及
多個剝離器元件,各剝離器元件位于相鄰切刀元件之間,它們設置成除去粘在切刀元件的側壁上和/或在相鄰切刀元件之間的碎屑顆粒,其中,剝離器元件安裝成用于在以下結構之間運動:
(i)當切刀元件沿向前方向旋轉時的切碎結構,其中,剝離器元件的上部部分壓向要切碎的物品;以及
(ii)當切刀元件沿相反方向旋轉時的反向結構,其中,剝離器元件的上部部分推壓成遠離從切刀元件反向供給的物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碎機組件,其中:剝離器元件偏壓成將它們推離要切碎的物品。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切碎機組件,其中:剝離器元件被彈簧加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碎機組件,其中:剝離元件的頂部部分包括物品支承表面,該物品支承表面設置成在第一結構中接觸要切碎的物品。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切碎機組件,其中:物品支承表面在第二結構中并不與要切碎的物品接觸。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碎機組件,其中:剝離器元件的中心部分可以提供有合適的支承結構或表面,以便減小磨損。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碎機組件,還包括:至少一個止動器,該止動器設置成限制剝離器元件的運動范圍。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切碎機組件,其中:剝離器元件包括狹槽,止動器裝入該狹槽中。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切碎機組件,其中:止動器包括一個或多個擋塊、爪、銷、桿、緩沖器或彈簧。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碎機組件,其中:剝離器元件設置成繞與切刀元件相同的旋轉軸線而旋轉。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碎機組件,其中:分別有兩組切刀元件和剝離器元件,第一組切刀元件與第二組切刀元件交錯。
12.一種切碎方法,所述切碎方法包括:
將要切碎的物品插入切碎組件中,該切碎組件有以間隔開的方式布置的多個切刀元件以及多個剝離器元件,各剝離器元件位于相鄰切刀元件之間,它們設置成除去粘在切刀元件的側壁上和/或在相鄰切刀元件之間的碎屑顆粒,
其中,當切刀元件沿向前方向旋轉時,剝離器元件的上部部分壓向要切碎的物品。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還包括:使得切刀元件的方向反向,其中,將剝離器元件的上部部分推離要切碎的物品。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從切碎組件中除去被切碎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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