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榔頭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02962.7 | 申請日: | 2010-06-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63012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20 |
| 發明(設計)人: | 盧韜;徐雪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捷美進出口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C1/06 | 分類號: | B25C1/06 |
| 代理公司: | 寧波誠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徐雪波 |
| 地址: | 315800 浙江省寧***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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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榔頭 | ||
1.一種電榔頭,包括:
殼體和設置在該殼體空腔內的
驅動裝置;
傳動裝置,該傳動裝置的動力輸入端與所述驅動裝置相連接;
撞擊裝置,與所述傳動裝置的動力輸出端相連接;
擊打件和彈性復位件,設置在所述殼體的頭部,其中的擊打件在所述的撞擊裝置作用下相對殼體外伸并在所述的彈性復位件作用下復位,從而形成周期性的往復伸縮移動;
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撞擊裝置包括旋轉座和至少一塊撞擊塊,其中所述的旋轉座連接所述傳動裝置的動力輸出端并能在傳動裝置作用下旋轉,所述撞擊塊能轉動地偏心設置在所述旋轉座上;所述擊打件即在該撞擊塊離其偏心旋轉軸較遠的遠端撞擊下,沿撞擊塊遠端的轉動切線方向向外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榔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撞擊塊與所述擊打件接觸的端面呈弧形;所述的撞擊裝置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旋轉座上的限制所述撞擊塊在擊打后反向轉動角度的第一限位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榔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撞擊裝置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旋轉座上用于限制所述撞擊塊轉動角度的第二限位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榔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旋轉座呈柱狀,所述旋轉座的周壁上設有凹槽,所述撞擊塊通過一固定軸偏心地軸設在該凹槽內,所述的第一限位件和第二限位件位于所述凹槽內并平行于所述的固定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榔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件滿足下述條件:所述撞擊塊受第一限位件阻擋時沒入所述凹槽內;所述第二限位件滿足的條件是:所述撞擊塊受第二限位件阻擋時正好擊打到所述的擊打件。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榔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凹槽為沿所述旋轉座周壁設置的環狀凹槽,所述的撞擊塊及對應的第二限位件各有2~3塊,均布在所述的環狀凹槽內,所述的第一限位件有一塊,設置在所述環狀凹槽的中部。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電榔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擊打件部分外露出所述殼體,部分位于所述殼體內,并且擊打件外露出殼體的部分上沿擊打件的周緣設有外凸于擊打件的第一凸緣,所述殼體與擊打件接觸的內壁上設有外凸于殼體內壁的第二凸緣,所述的彈性復位件套設在所述擊打件外并且彈性復位件的兩端分別抵觸在第一凸緣和第二凸緣上。
8.根據權利要求7任所述的電榔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擊打件外部環套有保護套,保護套與所述殼體之間設有使所述保護套復位的彈簧。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榔頭,其特征在于所述保護套的外端部環套有磁性環。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榔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傳動裝置包括相互嚙合的減速傘齒輪組和減速直齒輪組;其中所述的減速齒輪組的主動齒輪連接所述驅動裝置的動力輸出端,該減速齒輪組的從動齒輪連接所述撞擊裝置的動力輸入端;所述的減速直齒輪組的主動齒輪連接所述驅動裝置的動力輸出端,該減速齒輪組的從動齒輪同軸連接所述減速齒輪組的主動齒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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