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銻雜料熔煉方法及熔煉用反射爐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202308.6 | 申請日: | 2010-06-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51705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06 |
| 發明(設計)人: | 楊靜恩;高建安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省桃江縣板溪銻品礦冶廠 |
| 主分類號: | C22B30/02 | 分類號: | C22B30/02 |
| 代理公司: | 益陽市銀城專利事務所 43107 | 代理人: | 舒斌;夏宗福 |
| 地址: | 413400 ***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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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銻雜料 熔煉 方法 反射爐 | ||
1.一種銻雜料熔煉方法,所述的銻雜料為含氧化銻4%~45%,含氧化鉛3%~45%,含氧化砷3%~50%,含氧化鋅10%~20%,含鉍0.5%~15%,含錫0.5%~5%,含鐵5%~18%,含銦0.05%~0.2%,含碲0.1%~4%,其特征是它包括以下步驟:
(1)配料:所述的配料為以重量計,每份銻雜料還原劑的加入量為5%~12%,助熔劑的加入量為6%~15%,補充劑的加入量為5%~12%;
(2)進料:按配比先將還原劑從加料口加入爐內,扒平;再加入配有補充劑的銻雜料,推平;最后,將所需助熔劑覆蓋于銻雜料上,用石灰泥封好加料口;
(3)熔煉:首先保溫烘干1小時~2小時;再升溫至500℃~600℃,保持2小時~3小時,使易揮發物砷加速揮發;最后升溫至1300℃~1400℃,保持4小時~5小時,使渣與合金分離;
(4)出爐:觀察爐內,再根據原料情況,確定合金與渣的出料順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銻雜料熔煉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配料還原劑為含碳82%以上的木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銻雜料熔煉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配料助熔劑為碳酸鈉、氫氧化鈉中的一種或其組合。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銻雜料熔煉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配料補充劑為氧化鈣、螢石粉、石英粉、氧化鉀中的一種或其組合。
5.一種采用如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的銻雜料熔煉用反射爐,它包括爐體(1),爐體(1)內設有火膛(2)、爐膛(9),其特征是所述的爐體(1)整體置于放置于地面上的鐵箱中,火膛(2)正面設有火門(8),下部設有鼓風口(7)及清灰門(6);爐體(1)一側設有出料口(10),出料口(10)靠近爐膛(9)底部設置,爐膛(9)內四周向出料口(10)傾斜,坡度為5.5~6.9,爐膛(9)頂部為弧形頂,弧度1.2~1.4,爐膛(9)頂部設有進料口(4)。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銻雜料熔煉用反射爐,其特征是爐體(1)上方設有用于對進料口(4)、出料口(10)收塵的副收塵裝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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