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197322.1 | 申請日: | 2010-06-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647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20 |
| 發明(設計)人: | 刁明軍;方旭東;劉賢鵬;文俊;邱春;徐蘭蘭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大學 |
| 主分類號: | E02B8/06 | 分類號: | E02B8/06 |
| 代理公司: | 成都科海專利事務有限責任公司 51202 | 代理人: | 黃幼陵;肖睿澤 |
| 地址: | 610207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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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溢洪道 泄洪 出口 挑流斜鼻坎 | ||
1.一種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由第一側邊墻(2)、第二側邊墻和所述兩側邊墻之間的底板(1)構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為變橫坡比的扭曲面,所述第一側邊墻(2)為直邊墻,所述第二側邊墻由直墻段(3)及與直墻段相切的圓弧段(4)組成,
第一側邊墻(2)的起始端端部與第二側邊墻直墻段(3)的端部平齊,且第一側邊墻(2)與第二側邊墻直墻段之間相隔一距離平行安裝,第一側邊墻的起始端和第二側邊墻的直墻段端為水流的入口,第二側邊墻的圓弧段(4)端部與第一側邊墻(2)末端端部的連線為水流出口邊緣線(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第一側邊墻的長度L1=1d~3d,所述d為第一側邊墻(2)與第二側邊墻直墻段(3)之間的距離,第二側邊墻圓弧段(4)的半徑r的取值以將溢洪道或泄洪洞的出口水流挑到下游河槽中心為限,水流出口邊緣線(5)與溢洪道或泄洪洞軸線的夾角θ取值范圍0~10°。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橫坡比i=(x-x0)i0/L0,式中,x為底板的任一點縱向樁號,x0為底板起始端縱向樁號,i0為底板末端的橫坡比,控制i0=0.8~1.2,L0為底板的長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第一側邊墻(2)與第二側邊墻直墻段之間的距離d=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寬度。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第一側邊墻(2)與第二側邊墻直墻段之間的距離d=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寬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第二側邊墻直墻段(3)與第一側邊墻(2)的長度相同。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第二側邊墻直墻段(3)與第一側邊墻(2)的長度相同。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第二側邊墻直墻段(3)與第一側邊墻(2)的長度相同。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溢洪道或泄洪洞出口的挑流斜鼻坎,其特征在于第二側邊墻直墻段(3)與第一側邊墻(2)的長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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