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充電裝置及用于對NiMH電池進行充電的算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196421.8 | 申請日: | 2010-06-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768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2-16 |
| 發明(設計)人: | F·弗萊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迪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7/00 | 分類號: | H02J7/00;H01M10/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立方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黃威 |
| 地址: | 丹麥斯*** | 國省代碼: | 丹麥;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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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 裝置 用于 nimh 電池 進行 算法 | ||
1.對NiMH電池進行充電或再充電的方法,包括:
a)提供恒定充電電流,直到達到預定閾電壓為止;
b)當達到預定閾電壓時,通過降低充電電流而保持電壓恒定;
其中,預定閾電壓根據電池溫度確定。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恒定充電電流在從0.5C到2C的范圍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在參考溫度T0下的參考電壓VN(T0)由1.480V<VN(T0)<1.500V給出。
4.根據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額定參考電壓VN與溫度之間的關系滿足-0.004<dVN/dT[V/℃]<-0.002,其中T為電池溫度。
5.根據權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預定閾電壓確定為Vth(T)=VN(T0)+(T-T0)·dVN/dT,如Vth(T)=1.485·V-0.003·(T[℃]-25)V。
6.根據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NiMH電池具有小于或等于50mAh的容量。
7.根據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檢查電池是否為適當的可再充電電池。
8.根據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在預定時間中未達到預定閾電壓時結束充電。
9.根據權利要求8的方法,適于實現:在再充電過程期間電池的過充電小于或等于35%,如小于或等于25%,如小于或等于15%。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方法,適于實現:充電期間的溫度增加有限,如≤5℃,如≤3℃,如≤1℃。
11.根據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在電池已充滿之后允許充電過程繼續。
12.用于對可再充電電池進行充電或再充電的充電站,該充電站包括:
A)用于接收可再充電電池或包括可再充電電池的裝置的充電室;
B)用于對位于充電室中的可再充電電池進行充電的可變電流源;
C)用于將能量從充電站轉移到可再充電電池及用于將狀態信息從可再充電電池傳給充電站的接口;
D)包括處理器和程序代碼的數據處理系統,用于使用所述充電室、所述可變電流源和所述接口使處理器執行根據權利要求1-11任一所述的方法的至少部分步驟。
13.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2的充電站及包含可再充電NiMH電池的裝置的系統,其中充電站和便攜裝置適于在便攜裝置位于充電站中時使能對NiMH電池再充電。
14.根據權利要求13的系統,其中便攜裝置為通信裝置、照相機、娛樂設備,如聽音裝置等,如聽力儀器、頭戴式耳機、頭戴受話器、耳朵保護裝置或其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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