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通訊影像整合模塊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010182677.3 | 申請日: | 2010-05-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253687A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23 |
| 發(fā)明(設計)人: | 林志忠;宋秋煌;謝青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亞旭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16 | 分類號: | G06F1/16;H04B5/02;H04N5/2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浩天知識產(chǎn)權代理事務所 11276 | 代理人: | 劉云貴;李瑞峰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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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訊 影像 整合 模塊 | ||
1.一種通訊影像整合模塊,用于一可攜式計算機,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基板,具有一電連接接口單元,且通過該電連接接口單元連接至該可攜式計算機;
一影像擷取單元,設置于該基板上,并電性連接該電連接接口單元;
一通訊連接單元,設置于該基板,且具有一通訊天線;以及
一藍牙通訊單元,設置于該基板,且具有一藍牙天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訊影像整合模塊,其特征在于,該影像擷取單元包含一光學組件與一影像芯片,且該影像芯片通過該光學組件擷取影像。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訊影像整合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影像芯片為電荷耦合組件芯片、互補式金屬-氧化層-半導體芯片或上述的組合。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訊影像整合模塊,其特征在于,該通訊連接單元包含具有一發(fā)射端與一接收端的一通訊芯片,且該通訊連接單元電性連接至該通訊天線。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通訊影像整合模塊,其特征在于,該通訊連接單元選自于由WIFI、IEEE?802.11、IEEE?802.16、WIMAX、CDMA、WCDMA、GSM、HSDPA、HSUPA、藍牙、超寬帶及IEEE?802.15.4所組成群組的無線傳輸標準。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訊影像整合模塊,其特征在于,該藍牙通訊單元包含具有一藍牙發(fā)射端與一藍牙接收端的一藍牙通訊芯片,且該藍牙通訊單元電性連接至該藍牙天線。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訊影像整合模塊,其特征在于,該通訊天線與該藍牙天線的至少其一緊貼地設置于該基板上。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訊影像整合模塊,其特征在于,更包含一可調(diào)式電壓單元,電性連接該影像擷取單元、該通訊連接單元與該藍牙通訊單元,且該可調(diào)式電壓單元分別用以驅(qū)動該影像擷取單元、該通訊連接單元與該藍牙通訊單元。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訊影像整合模塊,其特征在于,該電連接接口單元選自于由USB、PCI?Express、Mini-PCI、External?SATA、SATA及FIREWIRE所組成的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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