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在電子網絡中有效支持廣告目錄的系統和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182500.3 | 申請日: | 2010-05-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943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24 |
| 發明(設計)人: | 唐納德·L·羅格赫瑞三世;彌爾頓·弗瑞澤;拉吉·雷妮爾;斯蒂芬·雅各布斯;奧斯汀·諾拉漢;提姆·史密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尼公司;索尼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0 | 分類號: | G06Q3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億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宋鶴;南霆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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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電子 網絡 有效 支持 廣告 目錄 系統 方法 | ||
1.一種用于實現信息分發網絡的系統,包括:
信息服務設備,被配置為通過所述信息分發網絡提供信息分發服務;
用戶設備,設備用戶利用所述用戶設備來與所述信息服務設備通信,以接收所述信息分發服務;
傳輸結構,與所述信息分發網絡中的網絡實體通信,所述傳輸結構收集元數據,用于識別來自所述信息服務設備的提醒信息并將該提醒信息提供給目標用戶設備;以及
傳輸服務器,對所述元數據執行元數據分析過程,以作為響應而生成所述提醒信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還包括清單物品的廣告目錄,所述清單物品包括產品、服務和消費物品,所述清單物品中的一些是由所述設備用戶指定的,所述廣告目錄還包括與所述清單物品中的各個清單物品相對應的清單數據,所述清單數據包括各個所述清單物品的當前清單量和提醒閾值。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提醒信息包括文本消息和視聽信息,用于提醒目標設備用戶來自所述廣告目錄的所述清單物品的購買機會,所述提醒信息還包括對購買與所述清單物品間接有關的補充物品的廣告。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元數據包括關于來自所述廣告目錄的所述清單物品的目錄元數據,所述元數據包括關于所述設備用戶的用戶元數據、關于所述用戶設備的設備元數據、地理位置元數據和廣告商元數據,所述目錄元數據還包括來自所述廣告目錄的清單物品的當前監視清單水平以及涉及所述設備用戶的商業交易細節。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還包括目錄管理器,該目錄管理器收集來自所述傳輸服務器的所述目錄元數據以填充并更新所述廣告目錄的所述清單數據,所述目錄管理器將所述當前清單量與所述提醒閾值相比較,所述目錄管理器在所述當前清單量低于所述提醒閾值時生成所述提醒信息。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還包括至少一個智能清單存儲容器,該存儲容器生成所述目錄元數據以表明所述清單物品的當前清單量。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還包括至少一個商業交易設備,該商業交易設備生成所述目錄元數據以表明從所述提醒信息產生的商業交易細節。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目錄元數據包括由所述設備用戶提供以在所述廣告目錄中明確包括所述清單物品中的一個或多個的用戶偏好,所述目錄元數據包括由所述設備用戶創建以明確禁止所述提醒信息的特定類型的用戶偏好。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還包括關于所述提醒信息的使用特性的反饋元數據,所述反饋元數據被提供給廣告實體以評估所述提醒信息被確定目標和利用的效率。
10.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顧客關系管理設備生成關于從所述提醒信息產生的購買交易的反饋元數據,所述反饋元數據被提供給一個或多個廣告商。
11.一種用于利用信息分發網絡的用戶設備,包括:
設備應用,設備用戶利用所述設備應用來與信息服務設備通信,以接收信息分發服務;
傳輸結構,與所述信息分發網絡中的網絡實體通信,所述傳輸結構收集元數據,用于在對所述元數據執行元數據分析過程從而作為響應而生成提醒信息之后,識別來自所述信息服務設備的傳輸服務器的提醒信息并將該提醒信息提供給所述用戶設備;以及
處理器設備,用于控制所述設備應用。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用戶設備,還包括清單物品的廣告目錄,所述清單物品包括產品、服務和消費物品,所述清單物品中的一些是由所述設備用戶指定的。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用戶設備,其中,所述元數據包括關于來自所述廣告目錄的所述清單物品的目錄元數據。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用戶設備,其中,所述元數據包括關于所述設備用戶的用戶元數據、關于所述用戶設備的設備元數據、地理位置元數據和廣告商元數據。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用戶設備,其中,所述提醒信息包括文本消息和視聽信息,用于提醒所述設備用戶來自所述廣告目錄的所述清單物品的購買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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